勞教制度將被廢除 大紀元報導再獲證實

【大紀元2013年0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明健報導)1月7日,中共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宣佈,經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後,今年將停止使用勞教制度。大紀元此前曾報導,中共高層準備徹底廢除勞教制度,但受到來自中央政法委的反對,企圖以改革該制度的方式來維持勞教的存在。

大紀元關於十八大會議內幕等重大問題的報導一一驗證

同時,大紀元於去年8月曾報導,兩大黨媒刊登批判勞教制度的文章,預示政法委已失勢,中共將拿勞教制度開刀。

最近大紀元對中共十八大會議內幕的獨家觀點及報導、關於中國勞教所、十八大後中國政局的獨家報導等都一一驗證,大紀元即時給國際、國內的讀者提供被中共及各種政治勢力和利益團體有意掩蓋的中國真相,協助廣大的中國民眾和國際社會看清中國局勢,在歷史關頭做出正確的選擇。

一些在海外公幹的中國大陸官員、商人等,紛紛尋找大紀元時報和上網看大紀元,特別是比較了解中國時局和中共高層內幕的中國讀者、各國情報部門和國際大財團老闆等,都很讚譽和感謝大紀元即時報導了中國真相,各方面受益很大。

涉江派失勢 周永康失去指定其接班人的發言權

去年8月11日,中共黨媒《新華社》「中國網事」發表評論文章痛批勞教制度。文章表示,此制度是「維穩式」勞教,勞教是官員對付民眾有理訴求的維穩工具,只會激化官民矛盾,與胡錦濤提的「和諧社會」相違背。

當月16日,黨媒《人民網》對此做了部份轉載,並在報導中罕有地呼籲廢除勞教制度。報導稱,2009年,中國社科院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於建嶸曾專門調查上訪勞教案,通過分析,他認為,在一些地方勞教制度「已淪為了地方政府官員假以維穩為名、行打擊報復之實的工具」,必須儘快廢除。

孟建柱1月7日宣佈將廢除勞教制度後,黨媒《新華社》在「新華社中國網事」微博中影射周永康,把勞教制度與周永康當權時的高壓「維穩」路線相聯繫,稱勞教制度是「維穩式勞教」,並表示勞教制度是「圾堆」,應「盡早掃進歷史垃圾堆」。官媒把矛頭直接對準了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

王薄事件爆發後,江派與周永康失勢,周永康同時失去指定其接班人的發言權。此後大紀元曾在報導中表示,去年10月9日,中共發佈的《中國司法改革》白皮書中釋放出將拆分政法委的信號,並指,政法委也將被降級,政法委書記不再進入政治局常委。

勞教制度違反憲法

去年發生湖南永州11歲女童被強迫賣淫案後,暴露出中共勞教制度的弊端,受到法律界人士的譴責。當年8月,有10名來自大陸不同地區的律師,致信中共司法部和公安部,對勞教制度提出質疑。

聯名信發起人李方平律師稱,單就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勞教案件規定》的規章來看,聆訊制度整體設計過於空泛,在聆訊的證據種類、舉證責任等方面存在立法空白。

中共在1957年從前蘇聯引進勞動教養制度並實施,該制度不在中共《刑法》規定的刑罰範圍內,公安機關不必經過法院審理定罪,即有權將嫌疑人投入勞教所,對其實施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措施,最高期限為4年。

在「文革」期間,勞教制度被停止。到1979年12月,中共又重新確立、實施勞動教養制度,期限改為1至3年,並可再延長1年。

大陸法學專家認為中共的勞教制度違反法律。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忠林對該制度表示質疑,指行政處罰法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立法也規定,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制定法律。

陳忠林稱,現在可限制人身自由達4年的勞教制度的依據,主要是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並非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法律。

相關新聞
鮑彤:共產黨必須四個不搞
杭州律師:廢除勞教乃當務之急
上海三千大學生曾大戰江澤民  江撞破頭溜走
政法委書記孟建柱: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