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輪暴案被告首出庭 法院閉門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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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捷瑄編譯報導)印度新德里輪暴案6名嫌犯中的5名成年被告,7日首度前往法院聽取檢方指控,大批媒體守候在法院外,法官由於這起案件重大且敏感,禁止了媒體採訪。

據路透社報導,被告由藍色警車從提哈監獄(Tihar jail)載到新德里的沙克德(Saket)法院,並通過金屬探測器。由於本案具高度敏感性,承審法官南瑞塔‧阿加渥(Namrita Aggarwal)開庭前下令媒體及與本案無關的人員離開。阿加渥表示,下次聆訊時間在1月10日,但沒有說明是否會將案件移到快速法庭。

據警方消息來源表示,5名被告蒙面進入法庭,他們將聽取檢方的指控。

巴士司機芮姆(Ram Singh)等6人12月16日犯下輪姦及謀殺案,被害者29日不治死亡。檢方對其中5名成年人以謀殺等罪名起訴,要求處以死刑。

第6名嫌犯因未滿18歲,需由少年法庭審理 。少年法庭7日傳喚他畢業學校的校長,調查少年年齡。若法庭有所懷疑將批准警方進行骨質檢測、鑑定年齡的聲請。而在少年法庭最高刑期為3年,但由於少年手段兇殘,引發社會強烈反彈。

此外,檢察官莫漢(Rajiv Mohan)表示,健身房教練維奈(Vinay Sharma)和水果販巴萬(Pawan Gupta)等2名被告表示願當「線民」以減輕刑責。

原本沒有律師願本案被告辯護,但7日,專門打最高法院官司的律師夏瑪(Manohar Lal Sharma)和安南德(V.K. Anand)向法庭表達辯護意願。夏瑪說:「每個被指控的人,包括殘酷的罪行,都享有為自己辯護的法律權利。我擔心他們沒有得到公平對待。」他表示,法庭已接受他的聲請,接下來他會前往提哈監獄,以獲取被告的正式授權。

報導中說,警方已取得口供紀錄,即使被告沒有律師。法律專家表示,在被告被判有罪時,沒有辯護可以成為上訴的理由。過去曾發生過罪犯因此最後無罪的情形。

(責任編輯:畢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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