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多粥少 加拿大法律畢業生實習遇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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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在華人父母的觀念裡,律師職業既體面又報酬豐厚,也希望子女能就讀法律專業,為將來在職場能謀得一份好工作。但由於加拿大安省實習律師計劃(Articling)提供的機會不夠,越來越多法律畢業生找不到實習律師工作。同時,因為語言和文化的障礙,使得一些華人法律專業畢業生就業遭遇阻礙。但隨著華人移民的增多,會講中文也成為一些律師行的另類需要。

要成為安省持牌律師,申請人必須在省內完成10個月的實習律師工作。安省律師協會2011年報告顯示,律師候選人獲得實習律師工作比率一直在下降,從2007年的95.8%(候選人總數1,389)下降到2011年的89.5%(候選人總數1,835)。安省律師協會傳訊總監托馬斯(Roy Thomas)對《大紀元》表示,估計今年有12%畢業生找不到實習律師工作。

華裔馬莎2009年畢業於多倫多大學法學院,她說,當時有些畢業生找到實習工作不給工資,他們也接受了。「因為這是成為律師必須的,有些學生即使白干也願意做。」她說,有些律師行即使不用付工資也不要實習律師,「因為他們需要花很多時間去教。」

馬莎本來想找政府或公司的法律部門實習工作,但最後還是在私營律師行找到實習律師工作。她說,大部分實習機會都是在私營律師行裡,政府及公司名額非常有限。

實習律師工作 激烈競爭

安省實習律師工作供不應求,招聘過程競爭激烈,2周前在多倫多一家律師行獲得實習律師工作的駱楓,對求職過程記憶猶新。

正在渥太華大學法學院讀3年級的駱楓,今年夏天在多倫多申請實習律師。他說,因為僧多粥少,渥太華大學也沒有多倫多大學名氣大,感覺競爭激烈。但他比較幸運,因為學習成績好,發出10份申請,有8個律師行願意見他。

第一次面試在渥太華,稱為「校園面試」(on campus interview),有20個布簾圍起來的攤位。駱楓說,鈴聲響後,你進入約好的攤位,見面17分鐘;鈴聲響時,大家馬上從攤位出來;2分鐘後,鈴聲再響,你馬上要進入下一個攤位。

3周後,有3個律師行通知駱楓去多倫多見面,這一步被稱為「面試周」。從週一至週三,他需要每天去律師行呆2.5小時。

所有見面的都是以後要一起工作的律師,駱楓說,每次與這些律師見面約2個小時,當晚或第二天,可能被約去與一些律師一同進餐。

「3天內,你要決定去哪個律師行工作。律師行也會決定,哪些申請人最合適他們。」他說,經過這個過程後,被接受的學生是律師行最喜歡要的。

「我的感覺是,他們這樣做,是為了真正知道是否想要這個學生,也真的想給我一個機會,看看我是否想要這個工作。」

駱楓說,這些都是商業律師行,能感覺到他們的標準挺高,挑人很仔細。

馬莎表示,最難的就是找實習工作,花很多時間去申請、準備、以及面試。「最後那天還要很緊張地等通知」。

會講中文是華人的另類優勢

馬莎表示,她不在加拿大長大,在語言及文化方面,需要比別人多下工夫,但感覺在講話時還是會有一些口音,有些表達沒本地人那麼清楚流利。她說,文化方面更難,「因為不在這種文化中長大,有時他們在一起談笑一件事,你不知道他們在笑甚麼。」

但是,律師的一個重要要求是與客戶交流。她說,面試有時很輕鬆,他們跟你聊各種事情,看你的反應,交流效果如何。「但我會講中文,對有些律師行來說是個優勢。」

她說,懂中文確實有幫助,在那家律師行工作期間,曾參與一家華人公司告一家安省公司違反合同的訴訟工作。「我當時負責與那家華人公司溝通。」

「但是,懂中文不是那家律師行僱傭我的主要原因。」馬莎說。

法律專業畢業生至少要完成4年本科及3年法律課程,駱楓說,法學院學費是每年15,000元至20,000元以上,「如果有學生貸款要還的話,會很緊張。」

對於學生在參加法律實踐計劃期間是否需要還學生貸款的問題,托馬斯說,學生貸款由省政府管理,該細節還沒有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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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計劃 提供實習律師職位

(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近日,安省律師協會(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宣布為期3年試行計劃,給所有合格法律畢業生提供成為持牌律師必須的實習機會。新法律實踐計劃(Law Practice Program ,LPP)從2014-15發證年度開始,期間原有實習律師計劃同時適用。安省律師協會司庫Thomas G. Conway表示:「新計劃解決實習律師位置不夠問題,實習不應是合格候選人成為持牌律師的障礙。」

試行的法律實踐計劃包括4個月的實踐課程(LPP)及4個月的實習工作。托馬斯稱,LPP參與者需要付費,協會將提供部分資助;4個月的實習工作由第三者提供,通常與教育計劃結合在一起的實習工作是無薪的。

從2012年5月或之後開始申請牌照程序的候選人,申請時間將獲得延期,任何未獲得實習律師工作的人都可以申請參加法律實踐計劃。

新計劃瞄準律師不足的行業

安省律師協會稱,法律實踐計劃會將候選人安排到急需新律師的地方,比如家庭、移民及刑事法,以及通常請不起實習律師的小律師行及非牟利機構。

托馬斯說:「法律實踐計劃在家庭法等領域提供實習機會,這會增加律師候選人將來選擇留在這些領域服務的機會。」

安省律師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自2000年至今,實習律師後來留在他們實習的律師行工作的比率是50%左右。

擔心新計劃製造雙重標準

有行家擔心新計劃有雙重標準的問題。安省律師協會決定這次改革的13名專責委員之一Paul Schabas稱,參加新系統的畢業生會被視作資格低於找到實習律師工作的畢業生。

Schabas對《大紀元》說:「LLP明顯是一個第二選擇,不但費用高,還要求學生免費工作。參加LPP的學生只是因為他們找不到實習律師工作,這將給他們以後的職業生涯蒙上污名。」

Doug Ferguson 是西安大略大學法學院社區法律服務部主任,他對《大紀元》說:「如果LPP質量高的話,畢業生可以得到比實習律師更多的個人輔導。」

他說,雖然現在評論LPP為時過早,但是,「我會說,它可能會比一些實習律師能獲得的經歷更好。」

安省律師協會稱,將會檢測,評估及比較這個試行的「雙軌制」實習系統,3年結束後,可能還會延伸2年。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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