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控液晶板價格 六家外企在中國被罰3.5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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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高紫檀報導)近日,來自韓國和台灣的六家國際大型液晶面板企業在中國被罰3.53億元人民幣(約4334萬歐元),政府指控上述企業在2001至2006年間在中國有操縱液晶板價格行為。這是中國歷來金額最高的一張價格違法罰單,但當局強調,這一罰額相對歐美等國不高。

中共國家發改委1月4日宣佈,因在2001年至2006年之間,韓國三星、LG,台灣奇美、友達、中華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業合謀操縱液晶面板價格,在中國大陸實施價格壟斷行為,上述6家企業被處以包括責令退還、沒收和罰款總金額3.53億元的處罰。

國家發改委稱,六家企業在中國六年間共銷售514.62萬片液晶面板,違法所得共2.08億元。3.53億元的經濟制裁總額中,包括沒收3,675萬元,向中國大陸彩電商退還其多付價款1.72億元,罰款1.44億元,其中三星和LG兩家韓國企業處罰金額最高,分別為1.01億元和1.18億元。

「液晶板價格聯盟會議」共召開53次

國家發改委還稱,在2001年至2006年間,上述6家企業在台灣和韓國共召開53次「晶體」會議,會議輪流承辦,基本每月召開一次,交換液晶面板市場信息,協商液晶面板價格,其中包括在中國大陸境內銷售的液晶面板市場價格。

統計數據顯示,由於缺乏自主生產能力,中國主要依靠進口液晶面板生產彩電。2001年至2006年,液晶面板成本占彩電生產成本的80%左右,近年來回落至70%。到2008年,中國已經是全球液晶面板的最大採購基地。

國家發改委稱,這一處罰金額相對較輕,主要因為應用了《價格法》而沒有應用《反壟斷法》,後者在此違法事實發生後才出台。此前,歐盟等其它地區已經就此事做出處罰,力度遠大於中國。

2010年12月,歐盟就對該6家企業處以總計6.49億歐元的罰款,韓國和美國也分別在2011年和2012年對此案進行處罰。美國在過去四年的罰額是12.15億美元,南韓是1,940億韓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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