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大赦未成年難民 800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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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趙真志荷蘭報導)近年來,荷蘭越來越嚴厲的難民申請條件使其徹底遠離了「庇護天堂」的美譽,庇護申請者大規模抗議事件屢屢發生,尤其是涉及未成年難民問題引起社會普遍關注,近日,新內閣推出了未成年難民大赦的新標準,以圖解決這方面的廣泛爭議。

約800未成年人受益

這份新標準於12月21日公佈,成為了新政府成立以來推出的又一項重大方案。據悉,這一方案是由新上台的執政聯盟之一的工黨制定並推行的,這無疑為漂泊在荷蘭的兒童和未成年人問題提供了一個人道主義的解決方式。
據副司法與安全大臣蒂芬(Fred Teeven)預計,大約800名未成年者及其家人將受益於這一新法案,得到居留權。蒂芬證實,去年夏天申請庇護遭拒的安哥拉少年曼紐爾(Mauro Manuel)符合大赦條件,將獲得居留。

大赦新標準

新政策規定,只有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才能獲得大赦資格,年齡在21歲以下,在18歲前無居留證在荷蘭住滿5年,並至少每三個月內同當地相關機構聯繫一次,在問及有關自身身份時撒謊不得超過1次。

對於那些處在條件邊緣的庇護申請者,如無法證實撒謊次數是否過多等,蒂芬將使用自身權利進行自由裁量。與此同時,對那些非法居留者的懲罰將更加嚴格,一經發現將處以最高3500歐元的罰款,如果不交罰款將被關押,出於人道主義幫助非法居留者的人將不受處罰,處罰範圍不包括未成年人。
蒂芬表示並不期望罰款會產生多大的威懾作用,他說:「對於那些長期非法工作的人,這一數額太低了,我們不得不現實對待這件事情,希望這一手段能讓這些非法居留者離開荷蘭。」

因難民引發的抗議

由於寬容的社會氛圍和豐厚的福利待遇,長期以來荷蘭被視為庇護者的天堂。然而,魯特(Mark Rutte)內閣上台以來,開展大規模財政緊縮政策,尤其是對待庇護申請者的苛刻條件,讓這一印象逐漸遠離荷蘭,庇護失敗者的抗議事件屢屢發生。

2010年7月,荷蘭政府將一批未能獲得庇護的索馬里難民遣返,聲稱他們能夠平安返回家園。引起國際人權觀察的不滿,人權觀察表示,這一決定是一個潛在的死刑。索馬里自1991年起便一直沒有一個行使職能的政府,索馬里恐怖軍隊還經常發動致命襲擊。

2011年10月,時任難民與移民大臣雷爾斯(Gerd Leers)做出了遣返來自安哥拉的18歲難民曼紐爾的決定,因為男孩無法給出充分的理由尋求庇護。儘管曼紐爾在荷蘭生活了8年,但這不足以使其成為例外。大臣的這一決定宣佈後,引起大量國會議員和民間團體的反對,雷爾斯也遭到了媒體的嚴厲抨擊。

2010年11月,國際特赦組織指出,荷蘭尋求庇護者的處境險惡,並抨擊荷蘭難民經常遭到長時間拘留,即使其庇護申請已在審核過程中,仍處於被羈押的狀態。

2012年6月,1千多名來自世界各地的難民齊聚海牙,手持白色的雨傘,同時同地打開,形成一片白色的海洋,以此表示對荷蘭難民政策的抗議。來自剛果的28歲難民阿薩尼(Joseph Assani)表示:「荷蘭對難民簡直就是歧視。我待在難民營裡,我已經在那裏住了12年,但目前仍然不能就業。」

(責任編輯:李雲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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