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魏思明編譯報導)卑省就業廳長貝爾(Pat Bell)週二宣布,政府近日將考慮對違反《僱傭標準法案》的雇主加重處罰款。
去年12月,自溫哥華太陽報披露一家卑省快餐廳對外籍雇員索要數萬元作為聘用的條件後,聯邦移民部長肯尼(Jason Kenney)認為卑省對首次違例的雇主罰款500元過於「溫和」。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導,卑省自由黨於2002年對《僱傭標準法案》進行了徹底的修訂,並規定如果雇主第三次違規,罰款上限為1萬元,這在全國屬於最嚴厲的懲罰。
有批評人士對相關的罰款提出質疑,認為這樣輕的罰款對剝削勞工的雇主不能起到遏止作用。貝爾說省府將考慮在今年5月份省選前修訂相應的條款。不過他決絕採納新民主黨上週提出的建議,對省府的僱傭標準處(Employment Standards Branch,簡稱ESB)進行大規模改革,那樣就意味著大幅裁減雇員,修訂法律。僱傭標準處具有保障工人權利的責任。
貝爾否認新民主黨所說的,加拿大的獵頭公司和雇主經常違反省府規定,向雇員收取聘用費。他說很多違規情況發生在海外,經常與「詐騙」相關,騙局中的工作實際是不存在的。
同時他表示,卑省對違規的懲罰比很多其他省分更嚴厲。統計數據顯示,2011/12年度,卑省共開出741張罰單,罰款總額為458,500元,高於2010/11年度的441,000元。
2011年,一家名為GDMK Enterprises的公司,總共被罰款20,000元,2010/11年的最大一單筆罰款為25,500元。不過省府一官員無法提供詳細的記錄,亦不能回答這些罰款是否已經收到。
數據還顯示,僱傭標準處除了開罰單外,2011/12年度幫助雇員討回710萬元工資,而前一年度討回的薪資為580萬元。
2011年,貝爾曾陪同省長簡慧芝訪問中國,出訪期間省府宣布了中國煤礦在卑省14億元的投資計畫。貝爾承認德華礦業公司使用中國礦工到卑省煤礦工作引發卑省公眾的擔憂,但他同時表示,當時中方沒有提出大量使用外籍勞工的計畫,他說這些公司低估了礦工短缺的問題。
迫於國際執業工程師工會和建築與特殊行業工人工會的壓力,德華礦業公司週一宣布,他們僱傭的16名外籍勞工因備受爭議,將於近日返回中國。這些來自中國的礦工本計畫參與位於卑省北部Tumbler Ridge的墨瑞河(Murray River)煤礦採樣工程,以決定該煤礦的大規模開採是否可行。
德華礦業公司於2012年獲得聯邦政府批准,201名來自中國礦工獲得臨時勞工簽證,該公司強調在加國境內無法聘請到合格的加拿大礦工,不得不僱傭外籍勞工。但工會指德華公司在招聘中國礦工時收取每人1.25萬元的中介費。
德華礦業公司主席Penggui Yan說:「我們需要能夠依賴於加拿大的司法系統,獲得政府的公平處理。」他強調本地缺乏合格地下礦工,和很少有本地人有興趣做這種工作,引進的中國礦工也僅獲得聯邦政府批准的2年臨時勞工許可,公司也不會擔保中國礦工辦理移民申請。
貝爾還提到,在德華礦業公司的計畫中,他們本打算僱傭數百名地上礦工,同時僱傭來自中國的地下礦工,一起開採墨瑞河煤礦。
(責任編輯: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