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1月31日訊】29日,中國大陸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處長陳偉才建議對男性犯人行「鞭刑」,稱此舉有「長期震懾效果」;他將在今年兩會(人大、政協)上提出此呼籲。有民眾稱,應專打貪官。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陳偉才是在廣東省人代會分組討論中提出上述建議。他說,目前廣州刑事案件呈現高發情況,必須要用嚴刑峻法來解決這一問題。陳偉才說:「新加坡現在有鞭刑,我覺得這個鞭刑好。」新加坡鞭刑對男不對女,具體是鞭打受刑男子的臀部,「籐條先泡幾天,拿出來打,由鞭刑師來打。」
他說:「比方說要懲罰是六鞭,有些接受兩鞭就暈倒了,暈倒沒問題,你再回家,未來半年你再接受另外四鞭,讓他半年裡面只能疼得難受,老想著那兩鞭就把他暈倒了,接下來四鞭怎麼接受,怎麼去打呢?接下來過了兩個月繼續去打,沒辦法,這輩子是要打完的,如果又暈了,再過半年來(完成剩下的鞭數),永遠給他震懾,讓他不敢去違法。」
陳偉才認為,大陸刑法雖對嚴重暴力犯罪採取死刑,但不足以構成長期的威懾力,相較之下,鞭刑能起到這種效果。他強調,會在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呼籲大陸引進鞭刑。
報導稱,陳偉才發言後,會議全場爆笑,有代表附議,乾脆延長受鞭刑年限,震懾度更大。
民眾熱議
有網友表示,引進鞭刑與法治精神相悖,甚至有可能成為警方逼供之用。民眾芋頭老參稱:「不要以為新加坡的東西甚麼都是好的,對人的尊嚴的踐踏有啥可學的?要是真想那樣,不用捨近求遠了,咱們老祖宗給犯人臉上刺金印的手段是否也應該恢復呢?還全國人大代表呢,連文明和野蠻都區分不了!」
但也有網友贊成引進鞭刑,但強調僅用於殺人、強姦、搶劫還有貪污腐敗等引起公憤的惡性案例。
民眾@笑如夏葵:「贊成引進鞭刑,但僅用於殺人、強姦、搶劫還有貪污腐敗等引起人民公憤的惡性案例,特別是貪污腐敗不鞭不行。」作家宋耀輝稱:「中國應該對貪官酷吏使用鞭刑。」
(責任編輯: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