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思澳洲悉尼編譯報導)紐省腐敗監督機構發現悉尼常灣(Long Bay)監獄一名獄警涉嫌為犯人私自攜帶監獄禁品入獄。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廉政公署(ICAC) 經調查發現,獄警特海拉(Karaha Pene Te-Hira)在去年半年時間裏,給兩名犯人帶進包括鞋、食品、手機和類固醇類藥品等禁品。
作為回報,特海拉得到現金和禮品,如鞋子以及車內娛樂系統等。
去年,廉政公署在特海拉的車內發現了近一萬澳元現金,他已承認近6千元來自監獄犯人。特海拉明知那些東西是監獄禁品,知道犯人擁有手機屬於違反監規,但仍知法犯法。
廉政公署建議紐省懲教服務署(Corrective Services NSW)考慮解僱特海拉,並將就他的受賄違規行為向刑事檢控專員進行諮詢。
(責任編輯:王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