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1月25日訊】新的一年開始了, 一年一度的H1B申請季也開始繁忙起來。本所自去年11月開始收到了大量H-1B簽證諮詢,特別是關於「自己可否開公司支持自己的H-1B簽證」這個問題的諮詢者佔了很大的比例。本所特撰此文對該熱點問題進行探討。
什麼是H-1B簽證?
H-1B簽證是美國為引進國外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一類臨時性工作簽證。該類申請首先需要雇主支持。雇主是H-1B申請中的申請 人(petitioner),雇員是受益人(beneficiary)。雇主必須合法經營,並且有真實的投資及發展的前景。雇主需承諾並且有能力提供不低於移民局規定的流行工資標準的年薪。
如何證明僱傭關係?
H-1B申請需要證明雇主和雇員的僱傭關係。一般的申請人和受益人可以通過僱傭信等文件證明。但是想通過自己開公司支持自己H-1B簽證的人士會在這個問題上遇到障礙, 主要原因是此種情況很難證明僱傭關係。美國移民局有專門的文件對僱傭關係作出了解釋——這是一個綜合考量的過程,考慮的因素包括雇主是否有僱傭和解僱雇員的權力、是否對雇員實行監督管理、雇員如何匯報工作對工作負責等等。所以歸根結底,這是一個證明僱傭關係的問題。在本所的幫助下, 去年一個註冊時間短的小公司的外國投資人成功證明了僱傭關係,順利申請到了H-1B簽證。
受益人要具備什麼條件?
受益人本身的條件也對申請有很大影響:受益人需要擁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其工作職位要求的專業技能與自身高等教育所學專業相匹配。例如,會計專業的學生畢業後開設會計師事務所。但是如果開了餐館或超市之類,即使能證明僱傭關係,H-1B申請也不能通過。
H-1B現行配額是65,000個普通名額。獲得碩士或以上學位的專業人士有20,000個額外名額,移民局將按先到先得的原則進行名額分配。每年4月移民局開始接受下一財政年度的H-1B申請,申請得到批復後當年10月1日可以開始工作。為了能得到名額, 本所建議客戶提早準備,有意者請盡快與律所聯繫申請事宜。◇(本文由李晶婷律師事務所供稿)
◆ 李晶婷律師是美國法學博士。持紐約州律師執照,擅長於各類簽證及各類綠卡,如工作、學生、探親、旅遊簽證,投資移民、傑出人才、跨國經理、技術工人綠卡及NIW國家利益豁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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