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姚一彥丹麥報導)丹麥議會多數黨派的入籍政策發言人認為,吃過一張超速罰單的申請者,最低限度應延遲三年才能申請入籍。
從去年開始,丹麥交通違規的罰款金額增加了,但入籍規則並沒有改變。丹麥自由聯盟黨(Liberal Alliance)的入籍政策發言人博克(Mette Bock)認為,這一問題需要解決。執政黨之一的社會人民黨(SF)入籍事務發言人勞恩森(Karina Lorentzen)也認為,這一改變的時機已經成熟。
丹麥司法大臣別斯考(Morten Bødskov)對入籍規則的改變仍持否決態度。司法大臣表示:「政府尚無計劃改變目前的入籍規則。去年大多數國會議員同意高速違規增加罰款金額,絕大多數罰款金額介於500(67歐元)至2000克朗(267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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