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順德勒流西華民選村長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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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08日訊】順德勒流西華民選村長「故意傷害」一案,當事人陳焯雄昨天被「取保候審」。

昨天,陳焯雄的家屬接到法院的通知,速到順德區人民法院去辦保證人簽名,天理作為陳焯雄的辯護人和陳焯雄的家屬到法院簽字,但得不到法院是以何種理由讓陳焯雄「取保候審」。 不知道該做何種解釋,那種神秘無法言說。

一審中,天理是對陳焯雄作無罪辯護的, 說實話,如果法院判決陳焯雄正當防衛成立,那就應該是無罪釋放,其結果是讓陳焯雄清清白白地重獲自由。但法院現在是定罪還是免除處罰,天理只知道陳焯雄是以待罪之身「取保候審」重獲自由的。

陳焯雄今能被「取保候審」。這樣的結果比天理想像之中還是要好一些,畢竟能在法院未定罪之前恢復了自由。然而,陳焯雄的「故意傷害」罪,是當地「公檢法」一手炮製出來的冤案。旨在絞殺一人一票民選出來的西華村村委會,殺一儆百。

對於陳焯雄重獲自由,本人相信除了當地部份的官員和少數幾位「目擊者和受害者」之外,絕大部份西華村的村民和天理一樣是高興的。但是,若是陳焯雄被定罪卻是本人反對的,姑不論法院以甚麼樣的理由來認定。

現在還僅僅是一審後的結果,接下來會怎麼樣?陳焯雄會不會上訴?都還不好說。最關鍵的還要看陳焯雄自己的意思,畢竟一切都是他陳焯雄在承受,而不是我天理。

所以,事件未必就此結束,請網民繼續關注!

2012-9-7天理於佛山

附:陳焯雄涉嫌故意傷害一案的案件情況說明

本來,一年前,順德區勒流街道西華村的新一屆村委會已經競選勝利上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新一屆村委會理應順利接管西華村的一切政務和財務。但是,由於預到不可抗拒的「阻力」,西華村新一屆村委會領導小組未能達到村民所要求的目標。因此,西華村新一屆的村委會日常工作遭受到嚴峻的考驗,有人認為新一屆村委會領導小組是否能勝任西華村管理?

多年來,西華村的土地被遭賤租賤賣!村民多年來未收過任何的土地使用費,村民感到十分氣憤!十多年來,西華村的政務和財務,村民應得的利益是多少,村民根本上就不清楚,而這一些,都是關係到西華村每一個村民的未來!

為此,西華村村民為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容侵犯,在去年村村委會的選舉中,一舉將一群「吸血鬼」趕下台,選舉了真正為村民服務的村委會。但新的一屆村委會接管西華村的日常工作遭到有關方面的極大阻撓。

據此,西華村村委會已經多次向勒流街道及有關部門領導多次反映相關的情況,請求西華村移交權力工作順利進行。但是,有關部門互相推搪,另到西華村新的一屆村委會的管理工作無所適從,直到現在,包括股份社,治保會、婦女主任、檔案室的檔案資料、慈善基金會的工作拒不移交給村委會,極大妨礙了西華村委會正常的管理工作。

對發生這一類的案件,西華村村委會一早就料到了。有的人一定要將新的一屆村委會搞垮,於是便有了這一件案件,因為西華村的土地被遭賤租賤賣一追究下去,肯定有更多人被揪出來,我們雖然無證據指有人從中包庇隱瞞,但不排除其情況存在。

正是由於上述的原因,發生這一類「案件」就不足為奇了!

下面就是陳焯雄的所謂犯罪的事實過程,請網友明辨:

2011年8月至11月期間,西華村四組村民梁有生、梁八根等人多次到西華村委員會大吵大鬧,聲稱勒流街道辦事處有兩千多萬元下撥到西華村將環村河湧填土建設(混凝土)道路,不需村集體出資建設道路。村委會現屆領導班子從未知道這個情況,也無法對村民作出解釋。

從村檔案室查核)因勒流街道至今未派員到西華村主持及監督上屆檔案管理員離職後的工作移交工作,檔案室的鎖匙由村黨支書持有),故村委會明確答覆沒有勒流街道辦事處下撥兩干多萬元的事。但梁有生、梁八根等人不相信,要求村委會成員與他們一齊到勒流街道辦事處找有關部門負責人對質。

為此,村委會張發賤副主任聯繫了勒流街道辦事處國土城建和水利局麥劍開副局長,約定於2011年11月24目下午面談。

2011年11月24日下午三點許,村委會張發賤副主任、陳巧卿委員、一組組長陳焯雄、四組組長梁永雄、二組村民代表梁建強與四組村民梁有生、梁八根、梁興禮共八人來到了勒流街道辦事處,找到了麥劍開副局長,並由麥等街辦工作人員帶著到會議室。在去會議室走廊(即通道)途中,梁八根與陳焯雄發生口角,梁八根衝向陳焯雄,同行的一位街辦工作人員想攔住梁八根,但沒能攔上,梁八根便衝到陳焯雄面前,陳焯雄出於自我防衛的本能意識,用手推擋住衝過來的梁八根,梁八根往後退了一步,慢慢坐在地上,然後躺在地上蹬手蹬腳大聲說「腰好痛,救命呀」,張發賤副主任想上前攙扶梁八根,但梁興禮喝罵「不准你扶他」,梁有生隨即用手機報了警。

擾攘十分鐘左右,勒流派出所蔡淑婉副所長(警號193383),帶著十多個警察到達現場,蔡淑婉問「邊個括人?」陳焯雄答「我」,蔡淑婉對隨行的警察下令「鎖偃」,隨行警察便將陳焯雄上了手銬。蔡淑婉見陳巧卿在旁邊,遂對隨行的警察下令「鎖埋巨」,但警察回答無手銬,蔡淑婉便說「無手銬也要捉埋但」,陳巧卿質問她「我犯了甚麼法?」蔡淑婉答「你講話多」,跟住又問「張發賤在那裏?捉埋張發賤」張發賤問「因何事要捉埋我?」蔡淑婉答「不同你講」。於是有一女警用手拉著陳巧卿,另一男警捉住張發賤。蔡淑婉東瞧西望見到梁建強,便指著梁建強對其他警察講「捉埋但」,梁建強質問她「因甚麼事捉我?」蔡淑婉答「你講話多」,跟住蔡淑婉對在場警察講「全部關他們的手機,搜身看看有無錄像錄音設備」,於是在場警察便對張發賤、陳巧卿、陳焯雄、梁建強四人進行搜身並將手機關機後把四人帶到勒流社區民警中隊。

到了勒流社區民警中隊後,警察先將陳焯雄、梁建強用手銬鎖在鐵橇上,又將張發賤上了手銬等待訊問。等了一個多鐘後,勒流社區民警中隊的警察將張發賤、陳巧卿、陳焯雄、梁建強四人分開訊問,並做了書面筆錄。做完了訊問筆錄後,四人一直坐著等處理結果。到晚上約九點二十分,經陳巧卿、張發賤多次追問後,該中隊的一個負責人才講「陳焯雄晤走得住,你地三個可以走」。於是,陳焯雄被留置在該中隊,其餘三人回家。

當晚十一點許,勒流社區民警中隊的警察打電話給陳焯雄的家屬,稱陳焯雄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拘,通知陳的家屬去辦理收刑拘通知手續。

為此,代理辯護人認為,這是一起精心策劃,旨在為搞垮新一屆村委會有組織有預謀的事件。因為,陳焯雄為人正直,不畏強權,不受利誘,對不利廣大村民利益的事堅決反對到底,肯為村民講公道話,肯為村民利益挺身而出,敢與腐敗惡勢力鬥爭到底,不怕威迫利誘,是一位好帶頭人。

至於其它的原因,代理人希望法院多瞭解一下順德區勒流街道西華村到底發生了些甚麼問題?本人認為,認為公安機關對陳焯雄偵察和立案是錯誤的,應當立即無條件撤銷對陳焯雄的指控並立即釋放陳焯雄,理由如下:

陳焯雄並無主觀上故意傷害梁八根。梁八根實際上並沒有因陳焯雄與他的肢體接觸而受到重傷或輕傷或輕微傷。據瞭解,梁八根身體上的傷患是他因年齡偏大及日積月累勞損引起的生理變化,與陳焯雄的行為無關。檢察院在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陳焯雄有涉嫌故意傷害的先提下,對其立案偵查併進行刑拘已經屬於侵犯了陳焯雄的人身自由。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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