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過會計的人都知道,記錄每一筆交易時都要考慮到「借」什麼;「貸」什麼,例如以現金出售庫存時,在會計的帳上就要記錄「借現金」、「貸存貨」二筆,意思是「得」到現金,但「減」少庫存,或是以庫存換得現金的意思。
初學會計的人常常弄不清什麼是「借」、什麼是「貸」,或是「借方」科目是什麼,「貸方」科目是什麼。
就以上述「借現金」而言,明明是獲得現金,怎麼會變成「借」呢? 有位會計師告訴我,他的事務所請來一位會計碩士作帳,還是常常將「借」「貸」弄錯。
在學時曾修過會計這門課,雖然我從未做過會計工作,但多年後,慢慢體會出來,借貸終需平衡的事;要有所「得」,就必須有所付出,「得」就是在「借方」,而付 出就是在「貸方」。
舉例來說,當你對人付出善意時,你可能付出有形的金錢或物質(在貸方),但是你得到心安或別人的贊同(在借方);若你占了別人的便宜, 雖然一時得到了,但是另一方也失去無形的資產,例如別人對你的信任等。
人生也有一張資產負債表,左邊的「資產」和右邊的「負債」和「業主權益」最後總要平衡。我想一個人不論是否學過會計,要弄懂人生的借貸平衡,還需要許多年的體會和領悟。@
摘編自 《管理拾穗部落格》 安瑟管理Arthur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