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韓婕綜合報導)美國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週二簽署一項法案,容許無人駕駛的自動車在加州馬路上行駛,為谷歌(Google)正在測試的自動駕駛車大開方便之門,能進一步擴大和提升自動車的技術測試。谷歌樂觀認為自動車10年內就能商業化。
布朗和支持立法的加州參議員帕迪拉(Alex Padilla)週二到谷歌的加州總部,與谷歌共同創辦人布林(Sergey Brin)一起出席法案的簽署儀式。布林同日宣佈,谷歌將在5年內向公眾正式推出自動駕駛汽車。
這一新法案雖然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在加州公路上行駛,但規定司機座位必須有人,可以隨時應對緊急事故,接手汽車駕駛。法案還要求加州的車輛管理局為製造商生產和銷售自動駕駛汽車制定安全細則。
布林表示,谷歌主要以經過改裝、由電腦控制的豐田Prius,來測試自動駕駛技術。
自動駕駛汽車採用人工智能控制軟件,可根據大量的信息和提前設置的程序下,對駕駛環境進行判斷和預測。
布林在簽字儀式上說,自動駕駛汽車可在未來極大改善公共交通安全,給殘疾人創造更大的活動自由,並減輕交通擁堵情況和尾氣污染。
但有專家質疑,自動駕駛車透過電腦、感應器與其他科技操作車輛,但使用過電腦的人都踫到過當機和系統崩潰的情況,若自動駕駛車踫到這類情況要如何因應,要如何界定自動駕駛安全程度。
布林表示,谷歌的自動駕駛汽車已行駛了48萬公里,其中最後8萬公里是在沒有任何人為干預措施下完成。
但斯坦福大學汽車研究中心的學者史密斯分析了大量交通事故數據後說,谷歌的自動駕駛汽車需要安全自動駕駛116萬公里以上,才能有99%的把握,證明它比傳統汽車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