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學生? 深圳老師在學生臉上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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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靜慧報導)近日,廣東深圳市龍華新區民治街道上芬小學,一名老師在學生臉上蓋章以示表揚或批評。表現好的蓋紅色印章,表現差的蓋藍色印章,被家長舉報。

據南都網消息,孩子表現不好,就在他臉上蓋個藍墨水的印章,這跟古代給犯人臉上刺字有什麼區別?

9月25日,有家長向南都投訴稱,深圳龍華新區民治街道上蒼小學有老師在表現不好的學生臉上蓋章以示批評。

據瞭解,被家長舉報的老師姓郭,是上蒼小學三年一班的語文老師,當南都記者找到她本人時,她解釋說,該校有一項爭優創先的學生評比活動,在具體實施過程當中,她個人考慮欠妥,將原本應該蓋在本子上的印章用在學生臉上,並表示承認錯誤。上芬小學副校長也向孩子及家長表示歉意,並稱會認真反思教學工作中的問題。

寶安區民治幼稚園趙老師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我也是做教育工作的,小孩子有錯,一般不要給孩子批評式的,好的可以表揚,差的可以鼓勵。小孩子哪里不好,可以跟家長溝通,請家長配合教育。這樣給他臉上蓋章,讓他在同學面前很沒面子,會很傷害孩子的自尊心,這種做法不對。我自己也有小孩,如果有老師這樣對待我的孩子,我首先會去找她談談,我小孩如果有錯,哪里錯了,要跟我溝通,不可以給孩子蓋章下定義,讓孩子從心理上覺得自己就是一個最差的孩子。」

大紀元記者致電上蒼小學(0755-28132638),該校值班室一名自稱是保安的答覆說,他剛來沒多久,具體情況不清楚。記者向他詢問校長室電話,他回答:「我們沒有老師電話,也沒有校長電話。」記者致電上蒼小學教學處(0755-28132161)和德育處(0755- 28132727)均無人接聽電話。

深圳龍華新區民治街道辦一位李姓女工作人員對大紀元記者表示:「老師這樣做肯定是不對,如果我是家長,我的孩子被臉上蓋章,我肯定也不願意。上蒼小學歸我們街道教育辦管,我會把這件事情反映給教育辦。」

老師在孩子的臉上蓋章以示獎罰,這種羞辱式教育,在中國,已經不是第一次了。2011年10月,西安市未央區第一實驗小學的老師給學習品德表現稍差的學生佩戴綠領巾。曾引起家長及許多民眾的不滿,認為這強烈的傷害了孩子們的自尊心,是對表現比較差孩子的一種歧視。對此,學校解釋是為了激勵其上進,並非歧視,最後,在民眾和媒體的強烈質疑聲中,「綠領巾」被叫停。

有人認為,像這種臉上蓋章、綠領巾、以考分排座位、以考試成績分班、罰站等等,十分傷害學生自尊心的做法,被指為「冠冕堂皇的心靈暴力」,是古代犯人臉上刺青、遊街示眾等恥辱刑在天真孩童身上的重演。

俗語道:「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在老師的蔑視、抱怨、諷刺挖苦、言語中傷的影響下,有的學生會感到自己一無是處,從而產生屈辱感、挫敗感和自卑感,變得自暴自棄,毫無上進心的,甚至影響一生。

(責任編輯: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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