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陳霆台灣高雄採訪報導)從沒自信的小女孩,蛻變成為獨當一面的廣播人,台灣志願服務國際交流協會理事長許惠美,可說是用自己的人生經歷,譜出一段段激勵人心的故事。認真努力的她不僅用自己的毅力度過了許多難關,其熱心投入公益活動的精神,更是令人動容。
自民國67年到現在,許惠美在公益這條路上已經堅持了超過40年,參與過4,000多場主持活動的她,總是用最溫暖的微笑面對人群,為了號召大家參與公益活動,她甚至連在睡夢中都還在想著,該用什麼更好的口號標語,吸引社會大眾參與活動。
談起這一路走來的堅持和理念,許惠美強調,自己其實是為了感念一路上曾經幫助過她的貴人,「我在做的就是為了我姊姊,還有為了養育我、培育我的人,還有那些曾經幫助過我的人。」
艱苦童年 體悟鼓勵的力量
對許惠美而言,自己童年的經驗,讓她相信鼓勵的重要。幼年喪母的她,隨姊弟住進了救濟院,困苦的家庭環境曾經讓她感到自卑,但她的國小校長與師長卻沒有對她另眼相看,還不斷鼓勵她參與許多比賽,讓她增添許多自信。
談起幼年時的自己,許惠美說,「我小時候反應很快,很善解人意,老師也特別喜歡我。我話不多,叫我做的事情一定費盡心力,一定去完成,速度很快,所以老師交辦的事情都會完成。」
當然,對一個住在救濟院的孩子而言,面對的環境總是比較艱難的。許惠美回憶,自己第一次去參加演講比賽的時候,因為太過緊張,在下台時不小心把鞋子弄掉了,「學校要同學借鞋子給我,但是同學的鞋子比較大雙。」
即使無法擁有跟別人相同的資源,許惠美仍憑著自己的努力和才華,漸漸成為學校裡的風雲人物,包辦許多獎項的她,甚至還引來同學跑到教室旁爭睹她的長相。「所以我總是相信,鼓勵能夠讓一個人的愛不斷激發出來。如果他有錯,只去責備他,他的愛就會終止。」
回想起那段日子,許惠美也特別感謝一肩扛起家庭重擔的姊姊,「她又當媽媽的職務,又要當爸爸的角色、大姊的角色,非常偉大。」
成為廣播人 開啟服務生涯
彰化女中畢業後,許惠美在校長的牽線下,有了踏入廣播界的機緣。她的第一份工作,就是進入彰化國聲電台實習。在當時,要成為播音人員很不容易,除了考國語發音、閩南語發音之外,還得呈現廣播、廣告稿的播報方式。許惠美說,「那時候真的非常講究。」
經歷了筆試、口試、面談後,許惠美順利獲得她的第一份工作,在這裡,她也認識了生命中的另一位貴人──國聲電台的朱媽媽。「國聲電台的朱董事長,他很給我機會。他的太太,我們都叫朱媽媽。」
在老闆的賞識和資助下,許惠美不僅在廣播工作中突飛猛進,更有機會就讀大學的夜間部。在許惠美廣播工作的生涯中,自彰化國聲電台到高雄鳳鳴廣播電台,她都努力不懈地製作許多膾炙人口的廣播節目,如「生活圈」、「文化階梯」等,傾盡心力提升廣播專業的努力,也讓她榮獲金鐘獎及廣播金音獎的肯定。
在人生的道路上,許惠美不曾退縮和埋怨,「我不會因為說我出生非常貧寒的一個家境,就不能做人了。我一直有這樣的動力!」
在廣播工作中,許惠美開始有機會接觸到服務性質的工作。早期的播音人員,還必須配合政府的政策宣導。許惠美表示,當時她參與許多政策宣導的工作,必須常常到鄉下服務,「那時民眾服務社,會打電話給我們,我們就去協助他們。所以彰化縣幾乎每個鎮我都去過。從那個時候開始,我的志工生涯才會有四十幾年。」
用愛影響環境 把受刑人當家人
許惠美的公益之路,有個很特殊的特點,就是她付出相當大的精神在為監獄裡的受刑人服務。談起自己服務的初衷,她說,「我想被關起來的受刑人,如果沒有一技之長,回去一定家人沒有辦法接納、社會沒有辦法接納。」
許惠美的想法很單純,只希望他們有機會獲得更多的學習。到女子監獄裡去演講的她,利用時間詢問大家學習技藝的意願。許惠美說,「當時我就問她們想不想學?想學我就想辦法。大家都不敢舉手,我再三地鼓勵,才說好。然後我再跟典獄長講。想協助女子監獄開美髮技藝班,讓這些女子受刑人學。」
面對監獄這個複雜的環境,許惠美並非完全沒有猶豫,但最終她仍是憑著自己的信念走過來了。「一開始接觸的時候,想到都會怕,不過這個工作妳答應了,雖然是義務,也要用心去做,我馬上就給自己鼓勵了,把他們看作是自己家人就沒問題了。」
在許惠美的努力之下,許多監所陸續成立了識字班,有些監所的受刑人要成立樂團但沒有樂器,她就身體力行地去為他們奔走,找經費。「我是這樣告訴別人的,我們買樂器給這些孩子們玩。人家說玩樂器的孩子不會變壞,我們用這樣子來啟發他們。」
「從開始一直到現在,我始終如一。我都是以好為出發點,我也可以用我的愛去影響我周遭的人。」也許就是這樣的毅力,許惠美的熱力和愛心,感染了許多人,在她所投入的眾多公益事業中,也相應地造福了許許多多的人。
成立志工協會 催生志願服務法
1990年參與成立高雄志願服務協會,可說是許惠美公益生涯的轉捩點,當時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工室主任許釗涓邀請她協助成立志願服務協會後,她還曾帶領各界社團精英遠赴香港取經。這次的經驗,除了讓她更了解國際志工的發展情況外,也帶回國際志願服務組織的章程,開始推動國內的國際志願服務。
更重要的是,在1998,許惠美更號召12000名志工連署催生志願服務法,此法於2001年頒訂實施,而台灣更是成為繼西班牙之後,全世界第二個擁有此法的國家。
談起推動志願服務法的初衷,許惠美表示,那時候台灣志願服務工作開始普及,但是在沒有制度的情況下,造成許多單位並沒有用認真的態度對待志工,甚至有些單位還把志工當做廉價勞工來使喚。
許惠美說,「當時的志工服務也沒有內涵。大家沒有共識,一天到晚就是你是你,我是我。」在當時的環境中,社團間互相較勁、不配合也是常有的事情。因此,志願服務法的落實,對台灣的志工環境的提升,起到了關鍵的作用。
許惠美曾說過,「持之以恆,是我的重點。」她的堅持,其實也使得台灣的公益和志願服務事業,得以不斷往前推展。但每當提到她的貢獻,許惠美卻總是強調自己的感謝,「感恩的路要持續不斷,所以我在社會上一定是要做好為出發點,這就是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