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8月28日訊】(法廣記者周西報導)薄谷開來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這場充滿「中國特色」的庭審中,她卻從一個心狠手辣、冷血無情的凶手,被打扮成了一位護子心切、舐犢情深的母親。對此,有分析人士感慨說,我承認這是法庭的成功,但卻是法律的失敗。我們今天的話題就從這裡說起。
博客中國上作者李吉訶德的文章說,當初在重慶,以薄熙來的勢力,再加上薄谷開來的能量,不僅能夠呼風喚雨,還手握生殺予奪大權。所以,這不是一起簡單的殺人案,而是一樁具有中國特色的,由公權力「保駕護航」的殺人事件。
薄谷開來親自下手,多名高級警官捲入其中,倘若所殺的不是一個英國人,而是某平頭百姓的話,恐怕就連DNA都很難找到了。而這正是中國社會不公的根源:當執法者本身就是主凶及幫凶的時候,這樣的社會便肯定不會是「紅社會」,只能是黑社會,這樣的社會甚麼事情都可以發生。聯想到薄熙來最後面對公眾的說法,他們夫妻兩袖清風,並無任何財產,現在看來,簡直就是一個莫大的諷刺。與此同時,也有網友質疑道,同為重慶人,那周克華殺人案,據說就連他的前妻都將因知情不報而被處以包庇罪;而薄谷開來為兒子殺人,難道薄熙來就真的一點也不知情嗎?
作者石三生的文章反問道,難道那薄瓜瓜不是薄熙來的親生兒子嗎?谷開來就連跟他商量一下都不屑,便親自上陣殺敵?如果說谷開來殺人,薄熙來不知情也可以,但是,那重慶公安系統的四大天王,若是沒有得到薄熙來的指令,又如何肯為一個婦道人家的命案搭上自己的身家前程呢?又或者,當時的重慶,其實真正主政的是谷開來,而不是薄熙來,谷開來搞的是當年慈禧老佛爺的垂簾聽政,薄熙來的權力已經被架空,反而成了傀儡?不過,以薄熙來一向獨斷專行的性格,這種可能性幾乎為零。文章感慨說,這是甚麼世道,強盜周克華搶劫殺人,其前妻要追加包庇罪;而貴婦谷開來謀殺,其親夫薄熙來卻可以免責。
此外,也有網友分析認為,作為一名堂堂的大律師,薄谷開來決心用殺人的手段來處理經濟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來看,這個經濟問題絕不是一般的經濟問題,其背後一定有著驚人的黑幕。作者李賢政的文章說,根據公訴人當庭出示的證據,原來,尼爾伍德在薄谷開來介紹業務之後,因為沒有收到應有的報酬,便利慾熏心,產生了威脅薄瓜瓜的念頭,最終,只是因為一筆小小的中介費或者公關費,就被薄谷開來痛下了殺手。事情難道就是這麼簡單嗎?但人們不禁要問的是:現有的資訊充分顯示,大連實德的老闆、億萬富豪徐明深深捲入了薄谷開來的案子。以徐明的經濟實力,既然可以開專機送薄瓜瓜去南非看世界盃,支付尼爾伍德的那點兒小錢,不過是小菜一碟而已。既然可以用錢來解決的問題,何苦又需要由薄谷開來親自動手除掉尼爾伍德呢?
另一方面,也有評論認為,薄谷開來辯稱,兒子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尼爾伍德的「言辭威脅」,卻未必意味著就一定會構成事實威脅,也就是說,所謂「言辭威脅」可能只是殺人的藉口而已,不一定成立。作者楊連寧的文章說,再說了,既便兒子的人身安全真的受到了威脅的話,作為母親也完全可以向國內外警方報案,尋求警方來保護自己的兒子,何必要自己親自動手謀殺尼爾伍德呢?對此,唯一合理的動機與行為解釋只能是:因其巨額不明財產而引發的經濟利益糾紛,是不可告人的,是秘而不宣的,只能靠殺人滅口來掩蓋。
同樣明擺著的,同案宣判的郭某等四個涉案公安,包庇犯罪是事實,徇私枉法的定性並不一定准確,真正徇私枉法、包庇犯罪的是其丈夫薄熙來,辦案警察只是攝於上司淫威、為求自保而枉法辦案的——而薄熙來作為案發地的最高首長,顯然才是徇私枉法、包庇犯罪的真正主犯和首犯。然而,與作為同案犯的公安局長王立軍一樣,法庭對這兩個同案罪犯卻隻字未提,僅由此來看,能說此案是「犯罪證據得到了充分展示」嗎?
也有網友注意到,在庭審結束時,審判長按照慣例詢問被告的時候,薄谷開來回答說:「我感到這個判決是公正的,它全面體現了我們法庭對於法律的特別尊重,對於現實的特別尊重,特別是對生命的尊重」。對此,李賢政的文章點評說,薄谷開來的這三個特別「尊重」,結合她在作案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冷酷無情,具有特別的弔詭意味,因此,奢談甚麼「對於生命的特別尊重」,對於薄谷開來而言,確實顯得非常的滑稽和荒謬。生命的珍貴,是對於每個人而言的,不是你薄谷開來生命珍貴,尼爾伍德的生命就低賤。看薄谷開來在法庭上從容自若的表演,也讓我想起了一句中國古語,那就是:面若桃花,心似蛇蠍!
此外,薄谷開來的這三個「特別尊重」在中央電視台看得很清楚,聽得也很明白,不過,在接下來新華網的新聞通稿中,這三個「特別尊重」卻被忽略了,沒有體現在文稿中,究其原因,李賢政的文章推測說,是不是新華網的編輯們也認為,薄谷開來的這三個「特別尊重」,同樣特別的荒謬,特別的滑稽,特別的欲蓋彌彰呢?也有分析人士認為,薄谷開來感謝法官的這三個「尊重」,是十足的打官腔,之所以這麼說,因為她竟然以無比親切和自豪的口吻,稱法庭是「我們法庭」。
對此,一五一十上作者塗子方的文章點評說,一個殺人犯,居然稱判決其死緩的法庭為「我們法庭」,這充分說明該法庭不僅是我黨的法庭,谷開來同志也是我黨的谷開來。由此可見,殺人犯和法庭,「我們」都是一家人,呵呵!難怪網上有人批評該案的審判是政治審判呢。
(責任編輯:李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