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8月2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廣東東莞市的兩處基督教家庭教會聚會點,正被當局逼迫登記加入官方三自愛國教會,他們或被當局查封及斷水停電,或被房東限令搬出。一位教會負責人表示,將聯合教會傳道人向東莞市宗教局交涉。
本台記者日前收到中福普天教會東莞高步聚會點傳道人杜亞平的求助稱,運作五年的聚會點被鎮政府官員派人斷水停電,並在大門貼上複印的封條。
他週四告訴本台,東莞市宗教局官員4月11日曾經登門告知,併發出責令停止聚會通知,本週一下午,鎮社會事務辦公室理事長黎寒來再次上門。
「限我三天時間搬離高步,我們就說不能搬離,我們沒有違反《憲法》,基督徒信仰聚會是自由的,他們按照廣東省宗教信仰事務條例,就說我們聚會場所沒有登記,我個人沒有相關傳道證件,就這兩方面。下午四點鐘,他們就把我們教會水電全部停掉,我們總共六間房,四間是聚會用的,兩間是我自住的,我住的地方到現在還是沒有水、沒有電。」
本台致電高步鎮政府瞭解教會被斷水停電,接聽電話的職員叫記者向社會事務辦公室的黎寒來查詢。
「教會啊,這個我不太清楚,你打社會事務辦黎寒來吧。」
記者多次致電社會事務辦及黎寒來,但顯示無人接聽。
該聚會點現有約七十名信徒,大部份是農民工。
在東莞傳道多年的杜亞平說,看到成千上萬的民工每天過著飯堂、宿舍、車間三點一線的生活,極需宗教,但是當局不願看到家庭教會。
「他們的目的就是不讓我們聚會,我們理解宗教事務條例是,家庭教會聚會只要是正常的宗教活動,受國家保護的。廣東省宗教事務條例第15條和26條就是我剛才說 的兩點,說我們的聚會點沒有進行登記,我們知道如登記就要登記在『三自』教會名下,因此家庭教會是沒辦法登記在他們名下的,所以他們認為我們違反了他們的 條例。」
塘廈鎮的家庭教會也遇到類似情況。中福萬民教會的李鵬牧師對記者說,上週二之前,房東多次致電給他,限令一個月內搬走,並拒收房租。
「居委會、治安隊,還有派出所、公安局分局的,都去過我那裏,我們也是租的一個房東的房子,租一層一年多了,最近他們總是去查,登記教會信徒身份證,當面跟我 們說的都挺好,背後向房東施加壓力,不許租房子給我們,再租給我們,就把他整個出租屋封了,房東就不敢租給我們,打電話給我,說限你們一個月搬走,派出所 的人說你們沒有辦營業執照,我也給你們一個月時間,不收你們房租,你們要搬走。」
他說,本來曾與房東簽下五年租賃合同,無奈之下找居委會和鎮政府交涉。
「塘廈鎮社會事務局的,找他們談,他們也是說叫我去『三自』教會,我說我們是家庭教會,不去『三自』,他們說『你要登記啊』,我說我們人數少,幾十個人聚會,也達不到登記的條件,他說沒有登記就不能租。」
對於東莞當局試圖將屬地的家庭教會納入官方教會名下,李鵬認為:「東莞市蓋了幾個教堂,人也不多,他們用這個手段想把家庭教會解散,好增加(官方)教堂的人 數,另外一個問題,東莞還是用四十年前對待家庭教會的手段對待我們,你現在已去登記就受『三自』管轄了,所以我們不情願這樣。」
李鵬牧師12歲時受洗禮,1996年全職侍奉做傳道人,曾被教會派到東北做福音工作,2000年到廣州牧會做門徒訓練,2005年和妻子黃瑞來在東莞做工廠宣教。
他認為公民的宗教信仰受到《憲法》保護,如果當局逼迫,使他們被迫去公園和廣場聚會就會被指破壞了和諧社會,因此他們也不可能搬家,而且死也不會登記在「三自」的名下。
他說,將聯合當地的傳道人討公道。
「我們準備聯繫東莞的家庭教會傳道人,一起去找東莞宗教局談。」
(責任編輯:劉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