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8月20日訊】我弟弟盤紹友(現年20歲),於農曆2012年1月14日進入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蟠龍工業區「新三星石業有限公司」打工,由於該公司的管理和機械設備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2012年8月6日凌晨5時許,我弟弟在上晚班的時候,掉入正在運行的攪拌機當場死亡。我們得知這一噩耗,立即從湖南來到南安市水頭鎮後,該公司先是置之不理,後來該公司派出三個代表假心假意地和我們協商賠償問題,我們要求按照法律規定工傷保險的標準賠償,該公司只是答應賠付不到標準的一半,並且要求我們私了以後,再配合他們辦理領取保險金的相關手續;我們要求直接申報工傷認定,遭到他們拒絕。因此,雙方協商未果。
8月8日下午6時許,我們家屬被該公司騙到水頭鎮司法所調解,該公司便擅自將停放在廠房的我弟弟的屍體強行運往火葬場,引起了我們親屬憤怒,隨即自發地到該公司討要說法。我們到公司門口後既沒有打人,也沒有砸東西。附近一些群眾聞訊前來圍觀。水頭鎮出動了一百多名防暴警察和所謂的「治安人員」、圍堵在該公司大門口的公路上,造成單向交通堵塞約十多分鐘。
隨後,我們親屬及圍觀群眾共30多人於當晚8時30分左右被水頭鎮派出所關押,直到8月10日凌晨3時才釋放了十多個人,其餘16人於8月10日上午被押往南安市看守所關押。據釋放出來的人說:1、所有被抓的人都被毆打了,其中盤禮志被打得全身多處受傷,右腿有一塊成人兩個巴掌大的青淤傷;2、在對被抓人員進行訊問時,都問了相同的問題:「你們的主謀是不是你們請來的律師?」。訊問完後,既不讓被訊問人看訊問筆錄,也沒有讀給他們聽,而且還用手蓋住筆錄內容,留下紙張最下面的位置,強迫他們在筆錄上簽名、按手印;3、釋放出來的人員都被交了幾百元數額不等的現金,身上沒錢的人員就扣留手機抵數,既沒說交錢的原因及理由,也沒有給任何票據。
我們的親屬被關押後,該公司一個自稱是姓李的老闆打電話給身懷六甲的我和我母親,用威脅的口氣說:「就按公司講的條件協商算了,如果你們不同意,你老公、父親,還有被關押那些人都要坐牢;如果協商好了,就馬上放人……」。我們說:我父親和老公都被關起來了,我和母親作不了主。那個李老闆說:「如果你們同意,就放你父親先出來在協議上簽字……」。
現南安市公安局以涉嫌「妨礙交通秩序」將他們16人中的12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
我們是因為自己的親人在上班時死亡,來處理後事和賠償問題的。該公司在協商過程中,強行處理屍體的行為迫使我們到公司討要說法,而引起群眾圍觀,造成短時間(十多分鐘)地單向交通堵塞。這種情況也違法犯罪了嗎?我的父親和老公等親人都被關押在南安市看守所,只行剩下身懷六甲的我和母親在四處求援,我們將上述情況向南安市政府、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門書面匯報,但都是毫無回音。如今,面對如此「實力強大的公司」,弱小的我們母女倆已是喊天天不應,求地地不靈!誰來拯救、關注我們這支離破碎的家?
在此我代表全家跪謝了……
(責任編輯:鄭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