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8月19日訊】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趙場鎮長江村村民尹定前在2010年為獲得拆遷補償款與妻子假離婚,同丈母娘結婚,目的達到後又同丈母娘離婚,和妻子復婚。今年7月23日,他和妻子李家春因此事被當地檢察院以詐騙罪起訴。但是民眾對他們表示同情,認為是制度漏洞的問題。
據大陸媒體報導,2010年6月,尹定前獲得可靠消息,他的房子將被政府拆遷,一般補償均是按照人頭計算,給予支付拆遷費和繳納養老保險費補償。於是,他和妻子盤算起來如何能多獲得補償款,為了讓丈母娘鄧素芬「老有所養」,每月領取固定的養老金,兩口子盤算把「丈母娘」的戶口也遷到黃金組。但此時政府已禁止了常規性戶籍遷入,「前門」遷入被堵死了,兩口子絞盡心思,想尋求「後門」突破。
終於,兩人想出來了一個「天衣無縫」的計劃——離婚、結婚、離婚、復婚。2010年6月10日,尹定前和李家春離婚;2010年6月11日,尹定前和77歲的前丈母娘鄧素芬登記結婚;2010年9月28日,鄧素芬作為「妻子」落戶尹定前家戶籍本上;2010年10月25日,尹定前和鄧素芬辦理了離婚手續;2010年12月16日,尹定前和李家春復婚。
經過此番折騰後,作為「戶籍人口」的鄧素芬共「算」到拆遷費、養老保險費14萬多元。補償到位後,鄧素芬獲得價值5萬多元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尹定前、李家春也拿到了9萬元的拆遷補償。
2012年5月,當地政府因村民戶籍作假嚴重,進行了大清查。尹定前被這大清查嚇壞了,自己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於是有了前面所說的被起訴的事情。
雖然當地政府以欺騙罪將起訴尹定前夫婦,但是民眾對兩人的遭遇表示同情,認為政府的起訴太過分。
「知書達理的潘潘」:這有甚麼犯法的,合理利用規則,奧運消極比賽也只是取消資格,也沒說被起訴啊!
「細水柔石」:制度漏洞有問題,起訴他們幹嘛?
「06初三」:如果老有所依,又何必出此下策?相信當事人自己也不願意。這件事,應該是政府的恥辱,而不是百姓的羞恥!
「洪良王」:合理利用規則,無關道德。制定規則的人該反思!這是當事人受益,公檢機關主動跳出來公訴。但是,如果因為規則,當事人受損,它會出來「公訴」?中國的法制化,路遠,需要大家來參與。
「雲兒_2005」:這只能說明貧富差距太大,貧窮的老百姓太多了!政府需要反思,應感到羞愧!貧民老百姓為了得到更多的賠償,居然可以甚麼都不要了,悲哀啊!
「西電306」:依照規則辦事,不算違法,只能說是鑽空子,怎麼能公訴?
(責任編輯:周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