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25年來最大移民救濟開始 受益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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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15日訊】(大紀元馬天祥、曹景哲舊金山採訪報導)週三(8月15日),美國將開始25年來最大一次移民救濟行動。灣區和全美成千上萬名年輕的非法移民有望在今日申請奧巴馬政府授予的工作許可。此次大赦限定年輕人,重新燃起了他們對未來的憧憬。

符合條件的申請者不用到當地的移民辦公室排隊,所有申請人被要求上網註冊,申請工作許可和遣返保護。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部的網站有望在週三張貼出這些網站。

與上世紀裡根總統1986年簽署的移民大赦法律不同,這一次對於幼年來美暫緩遣返的政策,來源於美國國土資源部一項行政指令,未經國會批准。命令帶來的利益不是永久的,其給年輕非法移民帶來的利益被認為仍不明朗。

1986年國會通過的法律,授予申請的非法移民有永久居住權的綠卡,五年後即可轉為公民。本次受益人沒有此權利。如果申請者無違法經歷,並符合年齡、教育條件,可每隔兩年更新申請工作許可,並持續申請,還將獲得將來不被遣返的承諾。每次申請費465美元,非法移民們從此將不用擔心警察的攔查。

另一項不同是,受到救濟的人群不同。1980年代大赦第一階段是針對農場工人,另一階段是針對在美國的長期居民,無年齡限制。當時有270萬人獲得綠卡。多是加州人,大部分出生在墨西哥。本次政策嚴格限制非法移民的年齡,必須低於31周歲,幼時來美,估計有80萬~到180萬人符合此條件。加州居民和墨西哥出生的非法移民仍占最大部分,人口更加多樣化,並在地理上呈現多元化。

不分族裔都受益

灣區奧克蘭的移民律師劉俊國表示,年輕非法移民申請暫緩遣返,雖然有暴露自己地址和家庭情況的風險,但總體來看是非常好的事情。

有一名大陸華人,11歲來美,現在已經20歲了,在美國高中畢業後,現在正在上大學,由於沒有身份,無法獲得駕照,又不能公開工作。這個暫緩遣返政策,對他非常有幫助,而且2年後還可以更新。有了這個政策之後,他們就可以獲得幾乎和移民一樣的待遇,但不能申請綠卡。

劉律師還提醒,暫緩遣返的申請比較複雜,如果不是很熟悉法律知識的話,還是請律師比較保險。

申請者的具體條件

在2012年6月15日前,不滿31周歲;在16歲以前來美;在2007年6月15日前一直居住在美國,直到現在;在2012年6月15日前,以及在提出暫緩遞解行動前,本人一直在美國;在2012年6月15日前未經審查進入美國,或合法居住狀態在2012年6月15日前到期;在校,或已畢業,或已取得全美承認的替代高中畢業文憑的「普通教育發展證書」,或一般教育發展證書;海岸警衛隊或美國軍隊退伍士兵;未被控重罪或嚴重輕罪或三個及以上的輕罪,以及其它威脅美國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罪行。

在美國的財務記錄、醫療記錄、學校記錄、工作記錄或軍事記錄等均可用作證明文件;在美國的畢業證書、普通教育發展證書、學校報告卡、成績單等,可用來證明在美國正在上學,或已高中畢業,或已具有美國高中畢業的同等學力。

(責任編輯:洪逸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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