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林家謀殺案 法官拒絕公開舉報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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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何蔚澳洲悉尼編譯報導 )8月13日(本週一)下午,悉尼中央地方法庭法官約翰-安德魯斯(John Andrews)表示,將允許警方對在林家謀殺案中提供信息者的身份及其它有關信息進行保密,雖然提供消息者的身份對辯方可能很重要。由此,舉報人士的身份將繼續成為一個迷點。

在2009年7月林家謀殺案發生後的最初時期,作為受害者林暋妹夫的謝連斌並不是警方的嫌疑對象,自2010年辦案警方接到一個舉報電話之後,謝連斌便成為警方鎖定的唯一嫌疑對象。警方在謝家安裝了24小時監視器,並對謝家進行了一週的搜查。去年5月,紐省警方正式逮捕了謝連斌,並指控他在林暋位於悉尼北艾平的家中用窒息和鈍器重擊的方法謀殺了林暋、他的太太和兩個年幼的兒子以及孩子的姨媽。

謝連斌的律師費爾南德斯(Lester Fernandez)一直堅持秘密檢舉導致警方的調查「帶有偏見」。  在上個月中央法院的法庭上,費爾南德斯指出,凶殺案發生的4個月後,警方還未有確切的嫌疑目標,但自接到一個舉報電話後,警方便「把目標鎖定在」謝連斌身上,並且「放棄了其他的調查渠道」。費爾南德斯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法庭責令紐省警方公開消息來源的身份和有關的所有信息。

紐省警方對此表示堅決的反對,稱這是「過河拆橋」。警方還表示,保持消息來源的機密符合公眾利益,因為如果透露消息提供者的身份,那麼未來主動協助警方調查的人就會減少。

週一下午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法官約翰-安德魯斯(John Andrews)表示,為整個案件的調查著想,允許紐省警方不公開舉報人的身份。儘管這些信息對辯護方可能很重要。他說:「我認為,儘管這可能成為辯護方的重要證據,但由此造成的對公眾利益的損害將遠遠超過它。」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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