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鋒綜合報導)新疆伊寧原市委書記焦寶華受賄、濫用職權被法院判處死緩。近日,在他身後「垂簾聽政」的情婦杜某,以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在烏市中級法院一審法庭上,杜某辯解說她只是牽線搭橋,而法院認為其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
2006年,杜某到伊寧市拓展業務,認識了時任伊寧市委書記的焦寶華。一次旅遊之後,兩人雙雙墜入情網。但為掩人耳目,杜某對外宣稱與焦寶華系兄妹關係。
2009年4月,伊犁鑫合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葉某通過朋友認識了杜某,得知她是焦寶華的情婦後,葉對杜說,自己想要開發公園街170畝土地,「你找書記批下來,我給你好處費1000萬元。」
杜某找到焦寶華說明了葉某的意圖,沒想到,焦聽後大怒:「誰讓你給葉某幫忙了?你不知道他是『奸商』嗎?」杜某這才得知,葉某曾找過焦寶華,但被罵了出來。杜某再次勸焦寶華:「葉某要給1800萬元呢。」焦寶華說:「我是公務員,能收那麼大一筆錢嗎?」杜某說:「我不是公務員,我能收。」焦寶華囑咐杜某:「你自己去和葉談,不要讓他知道我知道錢的事。」
隨後,焦寶華給伊寧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李某(另案處理)打電話:「現在伊寧市政府比較缺錢,鑫合房地產公司的葉某想開發公園街一塊170畝土地,他找了我好多趟,你們在政策上給予傾斜,確保該塊土地能讓鑫合房地產公司拿上。」
給李打完招呼,焦寶華又給市規劃局局長作了具體安排,讓規劃局給伊犁州建設局報個材料,把這塊地變更為城市建設用地。2009年7月,葉順利地拿到了這塊土地。
案發後,檢察官提審杜時,她始終認為,在焦寶華一案中,她只是牽線搭橋,起到中間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