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7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何蔚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本週二,澳洲維省最高法院對澳洲大毒梟默克貝爾(Tony Mokbel)作出刑期判決,判處他最高30年監禁,無假釋期為22年。在法官西蒙•惠倫宣佈判決時,站在被告席上的默克貝爾面部無表情。
默克貝爾的罪行是警察通過三個獨立的調查行動,代號分別為萬能、羽毛筆和軌道確立的。他對販運和銷售巨大數量的甲基苯丙胺和搖頭丸,並煽動一名臥底警察進口搖頭丸的罪行表示認罪。
惠倫法官(Justice Whelan) 在法庭上說,在販毒集團的活動中,默克貝爾扮演了頭目的角色,他協調整個犯罪集團,是最終做決定的人。並且,他要求他手下的人對他尊重和忠誠。
惠倫法官在宣判過程中對默克貝爾說:「販毒是你的生意,是你的專業領域,是你的事業。」他還指出,但事情並未如其所願。
惠倫法官表示,默克貝爾的毒品交易量如此之巨,無其它案子可比;在東窗事發後,他逃往海外。即使在逃亡中,他還繼續指揮其他人從事販毒活動,「令人簡直難以置信」。
默克貝爾於去年4月份承認犯有數項非法交易大宗商業數量的甲基苯丙胺和搖頭丸,並意圖唆使一名臥底警察進口商業數量的搖頭丸。他通過表面上合法的所謂公司牟利數百萬的暴利。
46歲的默克貝爾終於因其經營澳洲最大規模的非法毒品交易被判30年監禁,22年無假釋期。惠倫法官說,如果默克貝爾不認罪,將判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這一判決也終於結束了這個在維省刑事司法審判中時間拖的最長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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