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7月28日訊】據官媒報道,薄谷開來、張曉軍涉嫌故意殺人一案,由中國大陸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擇日開庭審理。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該罪最高可判死刑。然而,有評論稱,對薄熙來的刑事犯罪定型,是為保全中共垮臺的政治手段,模糊焦點。
薄谷開來或死刑
中共當局正式起訴薄谷開來謀殺英國商人海伍德。檢察官指控谷開來和她兒子跟海伍德有財務衝突,谷認為海伍德對她兒子生命構成威脅。但據目前對外公示信息:「二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告訴多維網,從目前法定情節判斷,該案一審判決屬於死刑框架之內,如果酌定情節打的好的話,或可緩期執行。但從起訴情況看,谷開來並無可減輕或從輕處罰的法定情節。
該律師表示,法定量刑情節對量刑的影響起主導作用,是司法人員首先要考慮的因素,而酌定量刑情節對量刑的影響則一般是參考性和輔助性的。酌定情節不能用以影響刑罰的輕重。
薄瓜瓜安全受威脅
據目前公示信息:「經審查查明,被告人薄谷開來及其子薄某某與英國公民尼爾.伍德因經濟利益發生矛盾,薄谷開來認為尼爾.伍德威脅到薄某某的人身安全,遂與被告人張曉軍共同投毒殺害了尼爾.伍德。」 即「威脅到薄瓜瓜的人身安全。」
該律師表示,伍德是否威脅過薄瓜瓜,威脅的程度如何,是否到足以需要殺人方可自衛,這是酌情考慮的因素,雖不影響到一審的量刑,但酌定情節可能會在維持量刑的基礎上,緩期執行。伍德是否有威脅行為、威脅行為的嚴重性、受害人平日的表現等都是再次上訴的關鍵所在。
外界:薄案系「政變未遂」犯案
不過,對於官方所謂的判決,另有民眾指,在中共歷史上從未曾有過高層官員因貪污、生活作風問題等其他刑事案件而導致下台的。薄熙來事件是中共高層(鎮壓法輪功的血債派)政變流產,即「血債派「在十八大後,想讓薄熙來接替習近平,繼承周永康的權力,並在兩年之內拿下習近平權力的一場政變。
也有人稱,對薄熙來的刑事犯罪定型,是為保全中共因此事件立即垮臺的政治手段,模糊焦點。如果薄案按政變處理的話,必然要公佈和其相關「真相「,從而導致中共的垮臺。
有評論稱:「目前,王立軍、薄熙來事件帶來的後效應,導致中共高層動盪不定;另一方面,中國大陸大量的資金外撤;加之北京7.21暴雨奪命災害,百姓怨聲載道、憤怒,局勢處於全面失控,臨近崩潰邊緣,所以現在中共高調審判谷開來、放料,這是十八大前的安撫劑。」
(責任編輯: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