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劑 之四 「知識+知識」的革新
十個想法不如百個,百個想法不如千個
基本上,提交給客戶的案子只能有一個,就是自己相信最好的那個。
但我的公司會對每個計畫提出一百到三百個草案。目前公司有五位設計師,每人提十個,一次就有五十個。
一群人在創意運動會的氛圍裡瘋狂打草稿。這種人海戰術,是為了快速製造選項。
數量愈多,愈容易有新發現。而在中選的案子背後有愈多草案消逝,也才更加提升那唯一中選的提案之品質。
我身為藝術總監,任務就是從中挑選唯一。要從數量龐大的草案裡挑出一個,必須有堅定不移的概念。
然而,不是只有團隊才能製造一大堆草案;就算只有一個人,也能大量生產。
一九九八年,自立門戶的「Francfranc」委託我一件設計工作。
委託內容是賀年卡,聽起來不錯。由於那裡有朋友,才把工作交給我。理由十分單純。
當時「Francfranc」正打算擴大規模,既然要擴大,應該會從家飾精品店轉型成原創商品專賣店吧?於是我問「是不是需要一個商標呢?」結果也拿到了這件案子。
「Francfranc」中的「franc」,有「率真、正直、誠實、自由、單純」的意思,因此先以簡單造型為目標。商標不用圖案,改用「F」字母,應該方便又好記。概念就這麼決定了。
首先團隊提出了五十件手稿,下一個階段是選出其中十件,貼在「Francfranc」倉庫的牆上,與老闆商量效果。
老闆要求並不嚴格,即使他認為已經看了不少,我還是不斷拿給他選。直到最後決定下來,應該提了兩三百個草案吧。
這麼做並不是因為我很優秀,而是因為我有著強烈的期望,「要打造一個幫助客戶事業蒸蒸日上的好商標」。而且,最重要的當然還是有趣。只要有趣,提案數量就會爆增。@
摘編自 《點子接著劑:日本設計大師水野學對idea生成的七個解說》 臉譜出版社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