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7月22日訊】(明慧網)讀完王海輝在馬三家勞教所的迫害經歷(《王海輝自述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受的非人迫害(一)》、《王海輝自述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受的非人迫害(二)》,幾天以來我的內心都無法平靜,又勾起我對那段夢魘的記憶,雖然文中所述僅是殘酷迫害中的一小部份,但其邪惡程度令人髮指,而且迫害仍在繼續。從50年代夾邊溝的「右派份子」的悲慘遭遇到21世紀馬三家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可以看到勞教所從一個小流氓長成了一個惡貫滿盈的黑社會頭子,勞教制度和中共可謂是如影隨形,勞教所就如中共鏡子裡頭的影像。1999年7月20日之後勞教所成了迫害法輪功學員最主要場所,全國勞教所在江××決定對法輪功進行迫害之後,立即得到國家巨額投資,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在全國的勞教所中被迫害。我先後在北京團河勞教所和馬三家勞教所被非法勞教總共四年半時間,裡面的邪惡手段罄竹難書。
罪惡的馬三家
為了更加殘酷的迫害法輪功學員,各地的勞教所成立過不同名目的特管室,那裏是地獄中的地獄,各種最邪惡的暴行都是在特管室裡進行,目的是進一步封鎖消息。馬三家三大隊的特管室就在行李房以及對面的房間裡,房間的窗戶上糊著反光紙,從外面無法看見裡面。每天取行李的時候,就把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用一塊布擋上,所以其他的勞教人員無法知道他們被迫害的情況。讀了王海輝的自述,我才得知他們的一些經歷,在王海輝進特管室之前,我與王海輝被關在一個班。王海輝給我的印象是很樸實,話不多。他剛到勞教所不久,有一次工間休息的時候,他流著淚說,他被迫違心地在三書上簽字,覺得特別對不起師父。
有一天搞衛生的時候,王海輝拿了一塊抹布去擦簽名板上法輪功學員被強迫簽下的名字,擦了一小半的時候,被勞教人員陳雪抱住了,後來王海輝就被隊長關進特管室進行迫害,直至勞教期滿。這塊簽名板上是當時在三大隊的一百多個法輪功學員的簽名,是法輪功學員的屈辱,每個簽名背後都記載著血和淚,是三大隊的警察用抻床、高壓電棍、毒打、體罰等強制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簽下的。
馬三家女所裡迫害法輪功的情況被揭露的比較早、比較多,因為女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成立的很早,遼寧全省的大部份的女法輪功學員勞教後都被送到女所,人數較多,那裏的邪惡程度早已驚世駭俗。男所裡迫害法輪功的專管大隊成立的比較晚,此前男性法輪功學員都是分散在全省各個勞教所中。馬三家勞教所一所(男所)三大隊是成立於2008年9月底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大隊,我於2008年10月20日從六大隊調到三大隊,成立專管大隊時,勞教所專門購置了一批80萬伏的電警棍,在高牆之內還特別增加了一道鐵絲網。
專管大隊成立以後,陸續從遼寧錦州、撫順、鞍山等地勞教所轉移來近一百名左右法輪功學員,他們都是610以奧運安保為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極具諷刺意味的是,北京昌平區610在洗腦班裡對我說:你們法輪功抹黑北京奧運,把奧運五環醜化成手銬。我對他們說,我們是在說,你們是在做,把五環真正變成了手銬。據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的警察講,北京奧運安保,勞教名額是二十五萬。
為激發專管大隊警察的「惡毒幹勁」,司法部還特意給三大隊兩個死亡名額,就是警察可以直接迫害死兩個法輪功學員。而一個班長(普通勞教人員)講,管教大隊長於江給他們開會時說你們不能打勞教學員,但法輪功學員除外,警察還多次暗示班長毒打法輪功學員,打壞了由隊長撐著。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是慢慢的折磨你,讓你生不如死。我在三大隊兩次被警察用電棍迫害,每次參與的警察至少7、8人,他們把我雙手銬起來,然後將我整個人踩在地上,4、5個警察拿高壓電棍電我的頭、脖子和其它裸露的部位,每次半個小時以上。和我一起挨電的法輪功學員孫書忱,他被電的次數比我多,時間也比我長,那次跟我一起挨電時,他被電成精神失常。法輪功學員李海龍到三大隊時,被抻床迫害達5個小時(一位班長給記了時間),不能走路了,關在特管室的時候,警察指使普教楊英繼續迫害他,不久也被折磨成精神失常,李海龍是三十歲左右的小伙。崔德軍、孫毅、蔡超、林永旭等很多法輪功學員被抻床迫害時幾度昏死過去。
專管大隊成立初期,主要是用高壓電棍、毒打、罰站、罰坐小板凳等,沒有抻床,後來從撫順來的一批法輪功學員,他們轉運到馬三家時一下車就開始高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就開始用電棍電,趙連凱、羅鈍貴等好幾個人的臉都電焦了,非常難看,直到解教時,他們的臉上依然能看到明顯的傷疤。因為是在臉上所以惡警們無法掩蓋自己的暴行,於是他們就決定採用「抻床」,這種酷刑可以把人迫害致殘、致死而不會留下任何痕跡,從此以後,新進來的法輪功學員只要是不同意在「三書」上簽字的就直接上「抻床」。
剛成立專管大隊時,勞教所還裝模作樣的從馬三家女所請來所謂的老師上批判法輪功的轉化課,可是男所的警察聽了以後,覺得她們都是一派胡言,不久就不請她們過來了。所以男所基本上是強制轉化,就是強迫你在「三書」上簽字,不簽字就用電棍、抻床、毒打和各種體罰等,直至你承受不住違心簽字。當時的管教大隊長於江曾經多次說過,在三大隊沒有一個法輪功學員是真正轉化的。所有的迫害都只是為了能得到上級部門給的獎金,每個學員在「三書」簽字後,它們就以此欺騙上級說此人已經轉化,每「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警察可以得到數千元的獎金。
勞教所的警察都知道法輪功學員是好人,他們卻說因為共產黨給他們錢,所以他們就為共產黨迫害法輪功,他們認為,共產黨至少還能撐五年。還有幾個警察表示,如果一年給十萬元,他們也會煉法輪功。幹事蘇巨峰說:「現在這個社會,你不給錢沒人會給你辦事,能夠為真理、為信仰而付出的,也只有你們法輪功學員了。」
我於2008年6月4日從北京勞教所轉到馬三家勞教所,開始幾個月由於要趕一個外貿大訂單,每天奴役勞動14小時,每週七天,大隊長劉振傑說:勞動教養就是勞動嘛。馬三家勞教所的伙食極差,主食是那種飼料玉米面做的「大發」,副食主要是菜湯,有時清澈見底。所以在勞教所裡得病的人很多,而勞教人員看病的醫藥費都要自己付,連去醫院的路費都要自己掏。那些普教說:勞教一兩年,就把一輩子的體力耗光了。所以這些人出去以後很難走上正常的人生道路,不得不在違法的路上越走越遠。我見到最多的9進宮,就是被九次勞教,兩次以上的很多見。
有一次教育科的一個領導到三大隊來,我就問她,有關規定不是要對勞教人員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甚至還規定了許多勞教人員的權利嗎?為何要如此粗暴對待勞教人員呢?那個領導說:如果你對勞教人員好了,那麼他出去以後還會再犯,如果你給他嚴厲的懲罰,讓他出去以後想起勞教所的日子就害怕,那麼他就不會再犯了。她如此的堅信暴力能改變一個人的思想,令我非常吃驚,而且許多警察也表達了大致相同的認識。馬三家的警察經常是直接打勞教人員,他們最喜歡打人耳光,所以在車間裡經常會聽到辟里啪啦的挨打聲。有一次秦利隊長對我說:「如果我跟勞教人員講道理,那就要花很多時間,直接給他嘴巴子(打耳光),效果就很快,他很快就會改,而且他還記得住。」所以多數的警察喜歡打人,當然他們知道這是違法的。當時三大隊最喜歡打人的警察是李猛,有一次班長張博(普教)被打,幾個耳光下去,眼鏡被打飛了,臉馬上腫了,滿嘴都是血。通常情況下警察打普教是為了錢,這是他們索賄的表達方式。而法輪功學員會因為各種原因挨打,除此之外警察還指使普教打法輪功學員。有一次有個班長給於江送錢,想要減期,於江對他說,在大隊光給錢還不一定給減期,還要配合隊長參與迫害法輪功。
馬三家勞教所是惡人行凶的天堂,在社會上如果你打了人可能要被法律制裁,但是勞教所裡警察可以肆意打人,有一次警察在車間裡毒打法輪功學員孫毅,孫毅高喊:「警察打人啦!警察打人啦!」,警察邊打邊說:「喊吧!喊吧!高牆之外都不會聽到的。」不僅如此,只要給隊長餵足了,當個班長甚麼的,勞教人員也可以打人了。有一次在二所的食堂裡,班長邢軍把勞教人員唐明星(普教)打倒在地,還不住手,直到唐明星滿臉是血,奄奄一息,方纔罷休。當時三個大隊的警察至少有二十個,卻沒有一個人上前制止,數百名勞教人員也觀看了整個過程。班長打人一般也是為了錢物,勞教人員送給管教大隊長數千元就可以當一年左右的班長,平時的勞教人員日常管理就是由班長來負責的,這樣班長就可以向其他勞教人員所要財物,厲害的班長不但能把送隊長的錢掙回來,還能有盈餘。剛進勞教所的時候,我多次向隊長反映班長打人的事,希望隊長能出面制止這種違法行為,以維護其他勞教人員的合法權益,沒想到隊長對我說,如果隊長批評班長,班長在勞教人員中就沒有威信了,就管理不了勞教人員了,勞教所裡警力不夠,所以必須由班長來管理,隊長也要維護班長的威信。
管教大隊長就是通過賣減期、當班長等掙黑心錢。減期是每季度一次,記得2009年的一段時間,三大隊的普教主動買減期的人很少,於江就親自找勞教人員,而當時一些班長家裏比較窮,不願再花錢買減期,於江那段時間就找茬打罵那些班長。有個班長開玩笑說,這些天於大隊長晚上睡覺都張著嘴呢。據說管教大隊長一年的黑錢至少可達二十萬。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