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省男子縱狗傷人被判監7月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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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俞建新澳洲悉尼編譯報導)紐省一男子縱狗行凶,襲擊數人包括兩名年輕人,週五(20日)被判監7個月,緩刑,並必須向地方政府繳納近1.5萬元罰款。

據澳新社消息,週五在戈爾本(Goulburn)地方法庭上,來自帕德尼(Pudney)47歲的哈蒙德(Scott Ian Hammond)對縱狗行凶、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的三項指控認罪不諱。一名少年男孩和3名成年男子去年在悉尼西南塔莫爾(Tahmoor)被其兩條鬥牛獵犬Chocka和Girlie所傷。法官迪克(Doug Dick)判處哈蒙德7個月監禁,緩期執行,並命其支付沃隆迪利(Wollondilly Shire)郡政府14,336元罰款,及處死那兩條狗。哈蒙德還被禁止養狗。

去年10月20日,兩名當時分別為33歲和38歲的男子,在哈蒙德縱狗後,遭到那兩條鬥牛犬的猛烈襲擊。警方指控哈蒙德唆使其中一條狗對付其中一個男子,該男子跳到了一輛小汽車的引擎蓋上躲避。兩名男子均受輕傷。

在另一起事件中,也是在哈蒙德縱狗後,一名16歲的少年和他的朋友在塔莫爾的一條街上行走時被狗襲擊。該名青年臀部被咬了一個深深的口子,並且膝蓋受到刺傷。

一名51歲的店主在要求哈蒙德離開他的商店時,也遭到那兩條狗攻擊,受重傷。

(責任編輯:王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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