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7月14日訊】直到今年年初,聖馬刁縣還在向聯邦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報告被拘捕後被懷疑是在美國非法居留的未成年嫌犯。而他們採取這項行動的依據卻是一條20年前被裁定違憲的法律。從今年3月份開始,聖馬刁縣已執行新的政策。
違憲法律被執行多年
據聖荷西信使報報導,該縣原來的報告政策是根據加州187法案,禁止非法移民接受公共福利和社會服務。該條文要求執法官員遇到被捕者具有明顯的非法情形時,要報告給加州總檢察長和美國移民歸化局。
對2009年聯邦的一項數據研究顯示,聖馬刁縣有全州除橙縣之外第二高的移民移交數字。基本上每個被拘捕的未成年人都會被登記到少年教育所,然後轉移到移民和海關執法局,有的甚至還沒有見到律師。直到今年,緩刑部門一直沒有保存移民和海關執法部門的移交記錄。
聖馬刁縣議員格瑞姆(Carole Groom)表示,在得知該縣一直在向ICE報告所有被拘捕的無證少年時感到震驚。她認為,應該在公共安全和青少年權益方面保持平衡,除非他們對社會構成危險,否則就應該讓他們待在這兒。
去年11月底灣區一移民律師團體指出,該依據已經被聯邦法官在1995年宣布違憲。經過法律審查,該縣承認這個倡議正確,並開始制定新的政策。
新政策強調最佳保護兒童和社區
新政策仍給予少年緩刑部門官員向ICE報告的自由裁量權,不過,他們現在進行裁量的依據卻變成:最好的保護公共安全和最佳的保護兒童利益。但這仍然讓移民律師們感到不滿。他們認為當談到孩子們的時候,根本就不應該聯繫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部門。
現在實施的新的指導方針規定,緩刑部門應該向移民和海關執法部門報告少年的移民身份,根據官員的判決,1、該未成年人對公共安全有可清楚預見的危險;或者2,為該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才報告他們的移民身份。另外,緩刑部門在決定報告前,必須和一名議員討論這個決定。
被問及什麼類型的犯罪可能使少年被列入危險範疇,監督少年司法問題的聖馬刁縣緩刑部門主管弗雷斯特(Stuart Forrest)列舉了一些犯罪,如用致命武器攻擊、搶劫以及與幫派有關的犯罪。
(責任編輯:馬天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