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7月14日訊】2012年6月26日中午,我們陝西十五家命案受冤人一行上訪到北京,在北京火車站附近最高人民法院一個接待部門,官員不接待我們,我們打起了橫幅標語,有個官員才在門外問了我們的情況,叫我們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訪。從先到最高人民法院的人給我們的電話中我們得知,有人要在最高人民法院抓我們,我們暫時沒有去最高人民法院。
下午四點多,我們到了北京南站,很快就有臨潼縣姓王的駐京人員和臨潼縣行者街道辦事處的官員三人出現,要把郭會琴拉上他們的汽車,郭會琴拒絕上車,我們也阻止強行拉人。此後這些官員一直跟隨我們,反覆要求我們上車,並說:「否則那邊車上的人就會處理你們。」當時不遠處有四輛麵包車,車附近有人走動。當晚,我們露宿於北京南站候車大廳北門外的雨棚下,準備27日凌晨三點到最高檢察院排隊上訪。
晚上十點多後,南站的旅客和行人越來越少了,我們也都入睡。大約在夜裡11點多,我突然感到有人抬我的胳膊、腿,看到有四、五個人對我連抬帶拉,我連忙掙扎,用腿踢蹬,大聲問:「你們是幹啥的?」這些人不答話,把我強行塞到一輛麵包車裡。車子開動後,一個肥胖的傢伙把我面朝下壓在後排的座位上,坐在我的背部,兩手死死按住我的兩手,我的脖子卡在座位的沿上,我喘不過氣來,另一個傢伙按住我的頭,對我左右搧耳光,拳擊面部,還有一個傢伙拳打腳踢我的右肋、腰和右腿。同時我聽見郭會琴在中排右邊座位上掙扎和喘息的聲音。
汽車開了不知多長時間,這夥人一直壓在我身上,打我,還不停地說:「我叫你喊!」「我叫你蹬!」加之汽車的顛簸,我昏厥窒息了幾次。後來汽車開到一個停有很多公共汽車的地方,我們換乘另一輛麵包車,我感到腿、腰、肋部疼痛難忍,上不了車,他們就把我掀到兩排座位的走道間,後又拖到後排座位上。我疼得又昏厥過去。
不知又開了多少時間,車又開回停有很多公共汽車的地方,又要換第三輛車,我疼得受不了,要求看傷看病,他們要求我:「住嘴!」並再次打我耳光。
換到第三輛車上,就押送我和郭會琴回陝西。途中十多個小時不給吃喝,不讓上廁所,天明後我發現我的褲子被撕破一尺多長的口子,郭會琴的鞋子也丟在北京,光著腳。車子到臨潼路口下了高速公路,又上了通往西安的高速公路,開了約100米,停在路旁,一個傢伙騙我們說下車解手,我們下車後,一個傢伙說:「你們在這兒等,當地會有人來接!」我們要求歸還身份證和手機,他們不回答,上了車,車揚長而去。
我和郭會琴忍著疼痛,先步行,後乘公交車到了縣上。我們到照相館讓人對我們的慘狀照了相,我縫了被扯爛的褲子,郭會琴買了鞋。
第二天,6月28日一大早,我女婿送我到縣醫院看傷,經X光透視和B超檢查,外科確診為「右側第7、8、9肋骨骨折」。
回來後我得知,我這次在北京被綁架被打被押送回臨潼,是臨潼縣信訪局長曹少團,帶著何寨街道辦主任南繼段,26日乘飛機到北京,一手操作的。
陝西省西安市臨潼區何寨中學教師 牛文宏
電話:13572544296
2012年7月1日
(責任編輯:鄭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