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擬擴大情報機構權力 公民組織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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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趙海德澳洲悉尼編譯報導) 澳大利亞律法部長辦公室(the Attorney-General’s Department)日前向議會提交了一份擬擴大情報機構權力的一攬子建議,如建議獲議會通過,情報部門在諸如情報蒐集、對目標人物的監控等方面的權力將大大加強,這也將是自 2001年後為應付反恐而擴大情報部門權限以來最大的一次。

據悉尼晨鋒報(SMH)報導,律法部長羅克松(Nicola Roxon)就建議報告討論稿做了簡要說明,她同時要求議會情報安全聯合委員會審閱建議報告。依程序,8月份將就此徵詢公眾意見,之後再舉行一系列公開及保密級的聽證會。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員說:「那將是委員會所舉行的聽證中的最具爭議性的一次。」

報告說將對澳洲現有6家情報機構運作的相關規定做出調整,其中有澳大利亞安全情報局(ASIO)、澳大利亞機密情報服務處(ASIS)和電子情報機構國防部信號局(the Defence Signals Directorate,DSD)。據瞭解,討論稿的40多條建議中最可能引起公眾不滿的應是——強制性地要求澳洲境內所有的電信服務商保存用戶通訊記錄至少兩年,以備情報等部門查用。現在有些電信公司是自願這樣做的,但也有不少公司只是保留很短一段時間。

國際上對電信公司保留用戶通訊數據的做法一直存在爭議,希望保留記錄的情報和執法部門給出的理由是—— 由於各種網上社交軟件,如臉書(Facebook)、推特網(Twitter)、斯蓋普(Skype)以及雲運算(cloud computing)等的大量應用,使得監控、跟蹤網上目標人物變得越來越難。

據悉,綠黨和公民權利保護組織將強烈反對上述建議,包括綠黨參議員盧德蘭姆(Scott Ludlam)在內的一些政治家和公民自由組織認為,強制性地保留通訊數據的規定是政府侵犯個人網上隱私所邁出的第一步。

建議中還有一項是關於對境外澳洲公民監控權力的調整。 現在澳大利亞安全情報局是唯一經授權的、可蒐集澳洲公民資料的情報機構,也是監控境內那些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居民(主要為公民)的主要部門。新建議中規定,在沒有安全情報局人員在場的情況下,其它情報部門如機密情報服務處的官員也可以監控境外的澳洲公民。

( 責任編輯: 柯慰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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