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成英國報導) 6月7日,去年夏季騷亂期間對警察和警察的直昇飛機開槍的六名伯明翰男子被判入獄18至30年不等。這幾人在一個酒吧搞破壞和縱火,目的是把警察引誘到那裏,然後對他們發起攻擊。
這起案件審理期間,起訴方表示,這六名男子是一個由41名男子組成的團伙的成員,他們在當天出現在伯明翰阿斯頓(Aston)地區的Bartons Arms酒館附近,大部份都蒙著面或者把衣服上的帽子帶上,一些人手裡還拿著棒球棍。他們與當地兩個臭名卓著的幫派有關。
這些男子絲毫不顧及酒吧裡面員工的安全,把酒吧點火,那些員工只好躲進樓上的生活區裡。警方公佈的錄像顯示,這群人聚集在酒吧外面,把窗戶砸碎,還把一些東西扔到附近的街道上。
接到報警後,警察趕到,結果遭到這些人的攻擊,他們至少使用了四把槍,發射了12發子彈。警察發現有子彈從頭頂掠過,趕快低下身躲避。這伙暴徒還向一架警方的直昇飛機開了至少兩槍。隨後,警察接到上級的指示,要求他們為了安全而撤退。
法官宣判這六名暴徒總共入獄124年,並且說如果警察的直昇飛機被擊落,那後果將不堪設想。法官說:「這個團伙的成員攻擊了這棟建築。他們砸壞窗戶,他們進到裡面,把房子洗劫。他們把椅子和桌子扔到人行道上。其他的團伙成員留在外面的人行道上。一些人向路過的警車投擲燃燒彈、玻璃瓶和類似的東西。其他人把帶到那裏的汽油彈點燃。所有這些的目的不是搶劫或者偷竊。這也不是漫無目的的破壞。他們這種行為的目的,共同的目的,是警察會來到這裡,然後攻擊警察。」
警方後來派出了帶有槍支的警察,才結束了那裏的混亂局面,並且逮捕了三名男子。其餘三人是通過法醫檢查、手機信號和警方的情報抓獲的。
這六名男子中的五人被控騷亂、縱火和持有武器並且企圖危害生命罪名成立。另有一名17歲的男子被控騷亂和持有武器。法官表示, 30歲的伯明翰男子弗朗西斯(Nicholas Francis)是其中最危險的一個,他被判入獄30年。
他的兩個同夥伯明翰男子萊德利(Tyrone Laidley)和劉易斯(Jermaine Lewis)入獄23年。來自盧頓的25歲的克林斯(Wayne Collins)和20歲的伍爾弗漢普頓(Wolverhampton)男子法萊爾(Renardo Farrell)入獄18年。伯明翰阿斯頓地區的17歲男子萊曼(Amirul Rehman)入獄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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