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2011年3月9日晚,加拿大華人陳青山(化名)在北京接到朋友黃梅(化名)的求救電話,說她被武漢市的一個駐京辦公室扣留,正面臨被遣返的命運。
黃梅是加拿大公民,因為丈夫在武漢的祖屋遭強拆,兩夫妻四處投訴,求助無門。丈夫曾到北京上訪,無功而歸;這次黃梅在北京開兩會期間隻身上訪,被扣留後不想回武漢,便向正在北京休假的朋友陳青山求助。
陳青山向大紀元講述了他與黃梅在北京經歷的故事,情節迂迴曲折,展示了鐵幕後面的部份真實,有些令人難以置信。
天安門前被三次搜身 上訪者被關「鐵籠」
3月9日上午10點,黃梅從東長安街王府井口步行往西,經過天安門,在走這兩三站路的過程中,她被三次翻包,全身搜查。過往的所有行人都一律被搜查。10點半她來到中南海正門新華門前,這裡有警察、便衣和軍人築成的三層人牆,把新華門圍得水洩不通。
黃梅在新華門前駐足的一剎那間,竄出4、5個人,把她團團圍住。其中一人開口問道:「你想幹甚麼」。黃梅回答:「我來這裡上訪」。她話音未落,這4、5個便衣一擁而上,把黃梅推上了一旁的警車,警車吼叫著在西長安街上消失了。
10分鐘後黃梅走下警車,抬頭一看是「西城區府右街派出所」,這裡的警察早已在等著她。黃梅被帶進小屋後,被搜身,翻包,審問;同時被照相和打手印。
2個小時後,警察得知黃梅是加拿大公民,便對她說: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非法到中南海上訪。之後警察通知武漢市一個駐京辦的人來接黃梅,要遣送她回武漢。警察把她被帶出小屋,叫她在院子裡的一排椅子上坐著等候,並對她調侃道:「請您坐這兒曬曬太陽,休息休息。」
原來她真的獲得了「特殊待遇」,因為黃梅很快看到,在院子的一側,有一排兩米高的鐵柵欄,好像一個大鐵籠子,裡面關著男女老少,二三十人,看樣子都是各地來的上訪者。籠子裡傳來低沉的哭喊聲。
只見院子裡警察們出出進進的,不時傳來「叫號」的聲音。遼寧的張某某,山西的李某某出來。這種高音與籠子裡呻吟的聲音,再加上遠處傳來的警車吼叫聲,形成了高、中、低三個聲部綜合的噪音,使人感到壓抑,恐懼,窒息。
事後黃梅戲說:「我能享受曬太陽,是因為我持加拿大護照,不然我也要成為籠中鳥了。」
又過了1個小時,外交部出入境管理局的兩個「大殼帽」(官員)來到黃梅面前,很有禮貌的對黃梅說:「咱們聊一聊吧。」
黃梅敘述了上訪的原因後,「大殼帽」對黃梅說:你的家人在加拿大的中國領事館門前抗議,今天你又到中南海門前上訪,你們的做法,是極端的行為,是非法的,是不理智的。你作為一個外國人,在中國要遵守中國的法律,你要為你的行為負責,要為你的行為付出代價的,今後你再回國,簽證會受影響的。
上訪制度走過場 訪民須交罰金
雖然黃梅是加拿大人,但她將被遣送的目的地是武漢市—那是一個她無法找到公正,迫使她來北京上訪的地方。
黃梅被告知,她到天安門上訪是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需要罰款3,000元。黃梅說,她沒有錢交罰金。
這時,武漢市那個區政府駐京辦公室主任賴國民(化名)和一名男工作人員來接黃梅,他們在府右街派出所辦理了接人的手續:替黃梅交了3,000元,還有一張表格,最上面印著醒目的黑體大字「告誡書」,右上角是黃梅的特寫照片;表格內有黃梅的護照號碼,手印和簽字,賴國民也在表格上簽了字,然後把黃梅領出派出所。聽著遠處傳來的鐘聲,黃梅抬頭一看,電報大樓的大鐘是下午4點整。
黃梅這次到北京上訪的結局,除了她個人被罰款外,武漢當地的政府也要向府右街派出所交3萬元,名曰「維穩費」,才能把黃梅領走,還要保證她被遣返回武漢。
地方政府賠錢賠人力 負責遣返訪民
賴國民將黃梅帶到北京西站附近的一個招待所,把她關進一個客房,這時的黃梅由於受到驚嚇,再加上飢餓,她感到頭暈目眩,一頭栽到床上,昏昏沉沉睡著了。
兩三個小時後她醒過來,看窗外夜幕降臨,便起身開門,門從外面上了鎖。她用力敲門,門外的女服務員應聲回答道:我們沒有鑰匙,無法開門。黃梅請女服務員用手機代她給遠在武漢的丈夫打電話,她丈夫隨後致電110報警。
10分鐘後110的特警出現了,他們打開了門。黃梅向他們說明案件過程時,賴國民出現了,他當著黃梅的面掏出自己的警官證給110的特警看,然後對特警說「你們可以走了,下面我來處理。」賴國民三言兩語就把110的特警們打發走了。
賴國民這時給黃梅端來盒飯,並道歉說:「我剛才又去府右街派出所接了2個人,耽誤了一會兒,實在對不起。」並告訴黃梅,他已經與武漢有關的區公安、司法及政府拆遷辦的人聯繫好,他們一行4人從武漢飛北京,要接她回去。
黃梅不願意被這4人「押送」回武漢,便給陳青山打電話求救。
陳青山來到位於宣武區的這家招待所時,已是晚上11點。他告訴賴國民,要把黃梅帶走,但賴國民不同意,還向陳青山出示了他給派出所交了3萬元的收據,以及為黃梅付了她的3,000元罰款的收據,說他的責任,是要把黃梅送回武漢。
倆人來回交涉期間,賴國民接到電話,說他又要去府右街派出所接人,就離開了,留下他的手下,在招待所大廳裡看守著。
等賴國民回來,雙方還是沒能就放人達成任何協議。賴國民說,把上訪者遣送回去,是中央的指示,全國各省的駐京辦都往回遣返訪民。各省市來京的訪民,每個人中央罰3萬,叫做「穩定費」,還與各省幹部政績考核掛鉤。
陳青山則以黃梅是加拿大公民,你們不能違背她的意願為由,堅持當夜要把黃梅領走。
這時從武漢飛來的4人到了,倆男倆女,分別是來自武漢當地區政府及司法局的人員,倆女士分別是區法院及當地派出所的警員。
賴國民靠近陳青山小聲說:「不瞞你說,那倆位女的就是來架著黃梅走的。我們可以採取一切手段遣返她。」
來自武漢當地區政府及司法局的倆人說:「你執意要接她走,讓我們無法向中南海交代,這樣使我們很為難。」
但是,陳青山始終堅持要把黃梅領走。
最後,賴國民對陳青山說,你既然執意帶她走,那就寫個保證書吧,保證15天內不再去天安門、中南海或使館區。如果再去,出現一切後果自負。
陳青山與黃梅倆人答應了,分別在「保證書」上簽上字。他們倆人走出招待所時,已經是凌晨2點多鐘。
悲慘訪民無處發聲 上告材料被回送原告
中國國民有冤情在地方無法申訴時,上訪可能是唯一的法定途徑。在黃梅北京上訪遇阻前,陳青山曾替她家遞交「暴力拆遷告狀信」。陳青山將黃梅的申訴材料準備了幾份,以便送往不同部門。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信訪局」及「國土資源部」等部門,他遇到的都是不如人意的事。
以下是陳青山對其送信經歷的描述:
2011年3月7日上午9點整
我來到位於海淀區車公莊西路十號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信訪辦。我走進信訪辦的一個小門,裡面僅十平米的面積,燈光昏暗。靠牆一排椅子坐滿了人,吵吵嚷嚷的,對面的小窗戶上安裝著鐵柵欄,小窗戶裡有人喊著:上訪的人排隊領號。
一位50多歲的工作人員面對著我喊:你到這邊登記領號。我說:「我不是上訪的,是來送上訪信的。」說著便把一個大信封塞進小窗戶裡。這位工作人員接過來,很麻利的打開信封,取出所有的材料,看也不看地放進準備好的印著《建設部信訪辦》的塑料文件袋裡,然後對我說:行了,你可以走了。我要求他給一個回執,他回答:「一律沒有回執。你們這些上訪信,我們建設部是不看的,也不會介入,更不會解決的,我們只是把這些信件返回到各省市建設廳或建設局。」
2011年3月7日上午9點30分
我來到位於西城區月壇南街八號的「國家信訪局」門前,被2個守門的大兵擋住,一個大兵凶神惡煞地吼道:「站住,不准靠近。」倆個便衣迅速來到我的面前,一前一後把我帶上了停在路邊的一輛公共汽車上。車內的前面坐著5、6名便衣和警察,後面坐著5、6名上訪的人。我上車後拿出一個大信封遞給一位工作人員說:「我受朋友之托來送信的」。那工作人員擺擺手告訴我:我們這裡不收信的,你可以郵寄過來,也可以去永定門西街甲一號「國家信訪局接待室」上訪告狀。說著遞給我一個紙條,上面有「國家信訪局接待室」的地址和乘車路線。
2011年3月7日上午10點整
我來到位於西四附近的「國土資源部」接待室,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我,「國土資源部信訪局接待室」的地址在西四南大街的前英子胡同17號,我馬上騎車去到那裏,只見胡同口黑壓壓一片排隊的人,人頭攢動。
那個胡同很小,裡面擠了約200名上訪者,有躺著的,有坐著的,有抱著孩子的,有孩子在吃奶的,男女老少都有。
我離他們遠遠的照了幾張相,他們發現後就跑過來圍著我,問我是哪個報社的記者。我說不是記者,並趕快收好相機走了。
一位老者告訴我,要先到接待室門前領號,然後再排隊。我穿過人群來到接待室門前,大門緊閉,我上前敲開門。
進門後,看到一排便衣坐在那,其中一人問我幹甚麼,我說是來送信的,湖北省的,他就指給我湖北省的那個房間。我進了那房間,看到裡面坐著一名20多歲的工作人員。
我把材料給他後,問他要回執。他說:我們不給回執。我告訴你吧,你的信啊,你給我們發來也沒有用,我們會轉給湖北省,湖北省再轉到武漢市,武漢市再轉到具體的區,最後轉給拆遷的具體單位。
2011年3月7日上午10點30分
我來到東城區府學胡同甲二號的中央紀檢委《監察部舉報中心》,我在接待室門口見到一個工作人員,就說:我是送信的,受朋友之托送暴力拆遷告狀信的。那人對我說:這裡不受理此事,也不受理信件,更不接收郵件。
「當時,我覺得比較茫然,比較木。我覺得不可思議。」陳青山說,他只是一個送信的人,感到的只是遞送信件的超繁瑣和麻煩,還沒有當事人「那種切膚之痛」。
(責任編輯: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