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07日訊】1989年的民主運動,在六月四號清晨遭到了軍隊的大屠殺。屠殺的命令是鄧小平下達的;屠殺是一大批共產黨人決定的。這些人不知道屠殺本國人民是千古罪人嗎?知道。所以最近幾年已經有不少人出來辯解,說自己不是屠殺的罪人。
最著名的兩個自我辯解者,一個是當時發佈戒嚴令的總理李鵬;另一個是屠殺行動的北京指揮者,北京市長陳希同。這兩個人後來的命運雖然有所不同,但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嚐到了劊子手的惡名給他們和家人帶來的羞辱。除非改名換姓,否則這種羞辱將永遠伴隨他們和他們的後代。
為了洗刷這種羞辱,他們紛紛出頭寫回憶錄。李鵬說;北京屠殺百姓的總指揮是陳希同,做決定的是鄧小平。意思就是他李鵬沒甚麼責任。陳希同急了,也寫了一本書說;二十年後他才知道自己被任命為總指揮。然後寫了一大堆當時的情況證明自己不是甚麼總指揮。趙紫陽的秘書鮑彤先生評論說:很好,這樣爭論下去,六四的真相就會越來越清楚了。
作為歷史的真相,不但是1989年的大屠殺;六十多年來中共的很多真相都是模模糊糊。中國的很多事情都是被中共隱瞞了真相,或者是被中共自己釋放的謠言搞得難辨真偽。不但老百姓被騙了,大多數黨員和幹部也並不知道真相。搞清真相確實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不但對歷史很重要,對於把罪人釘在輿論的恥辱柱上也很重要。
從另一個角度看問,沒搞清每一個細節之前,是不是就不能做判斷了呢?有足夠的證據就可以了。甚麼是足夠的證據呢?這就要看每一個人不同的智力水平了。法院要求的底線比較高,因為他要適應社會的平均智力水平。所以李鵬和陳希同到底需要承擔多大的罪惡,還需要更多的證據,他們自己的話不可全信。
但是以一般的要求來判斷他們這些當年積極站在屠殺第一線的明星人物是不是罪人,公眾從報紙電視上看到的證據已經足夠了。包括那些拿到了沾滿鮮血的軍功章的軍人;和那些為屠殺行為掩蓋和辯解的人,都不能抹煞他們的罪行,不能利用人們善意的寬容來逃脫輿論的審判。
中國的老百姓很善良,而中國的那些惡人就利用這一點,做了惡以後就流幾滴鱷魚的眼淚,可以輕鬆地逃過懲罰。這種事後東郭先生的寬容,恰恰成為惡棍們說服自己做惡的理由。特別是那些脅從做惡的人,在面臨不作惡就會有損失;或者做了惡就會有好處的選擇時。指望事後求得原諒的可能性,是他們最終會選擇做惡的重要原因。
鄧小平當然是大屠殺的罪魁禍首,但也不能忽視了那些脅從做惡的幫凶。沒有這些喪盡天良的脅從走狗,單憑鄧小平李鵬幾個惡棍,怎麼能夠鎮壓數以百萬計的人民呢。鎮壓之後,又怎麼能夠平息數以億計的老百姓的憤怒呢。那些在屠殺的時候積極站在前台表演的人;那些手持武器直接屠殺老百姓的人;那些事後幫助掩蓋真相的人;還包括為屠殺辯解,尋找理論根據的人,和極力倡導無條件的和解的精英們,人們應該牢牢地記住他們的姓名,將他們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有人至今仍然主張給六四的死難者平反,這裡邊包括善良的老百姓;更包括一些因為跟隨趙紫陽而被鄧小平迫害的前共產黨人。他們始終對共產黨抱有幻想,希望共產黨給六四平反後他們能重新回到共產黨的懷抱中繼續當官。這些執迷不悟的前黨員們並不懂得共產黨,受共產黨多年的洗腦已經被洗糊塗了。
斯大林和毛澤東死後,確實有過平反運動,為一些受了冤枉的官員們平反昭雪,恢復名譽恢復官職。這是因為他們確實冤枉。他們從本質上忠於共產黨的專制體制,只是在如何鎮壓和愚弄老百姓的具體事件上有不同意見,就遭到了不應該的懲罰,這才是冤枉,所以才可以叫做平反,才有可能平反。
而八九年的那場民主運動,並不是一場學生運動,是一場藉著學生運動順勢興起的要求改變政治體制的運動。更廣泛地說,是七十年代末興起,貫穿整個八十年代的民主運動的總爆發。運動的主體並不僅僅是學生,更多的是普通的市民百姓,包括那些共產黨的基層黨員。面對著坦克機槍流血犧牲的,也主要是這些勇敢的英雄,而不是某些出完了風頭就投降,幫惡棍們掩蓋真相的苟且偷生者。
中國人不但要記住那些英雄;也要記住那些劊子手和幫凶。惡行得不到懲罰,善行也就得不到彰顯。一個社會如果不能夠懲罰作惡歹徒,惡人將會越來越多,作惡將會越來越沒有心理壓力。這個社會將會是道德淪喪,秩序混亂。特別是官員們作惡如果得不到控制,結果會更加嚴重。
這不就是今天的現實嗎?不要以為政治和自己無關,不要以為自己已經躲過了六四的屠殺。這個屠殺被容忍的後果,就是今天的百姓受壓迫剝削的現實;就是道德淪喪秩序混亂的現實。人們並沒有躲過這場災難。只有推翻一黨專政這個製造災難的體制,中國才能把六四大屠殺真正當作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