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保險是徵稅 首席大法官拯救健保法

羅伯茨認定「個人強制保險」條款等同徵稅 最高法院判決推動健保法進一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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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29日訊】美國最高法院星期四以5比4 判定奧巴馬總統健保法中極具爭議性的「個人強制保險」(individualmandate) 符合美國憲法。而首席大法官羅伯茨投下了決定性的支持票。

【大紀元記者王和綜合報導】對健保法的判決被視為最高法院本世紀迄今為止最重要的判決,隨著美國社會越來越陷入黨派劃界的分裂,最高法院必須維護其超然的立場:監督行政和立法部門 不能超越其憲法界定的權力,同時避免背負用司法干預行政和立法的惡名。

首席大法官投下關鍵票

在週四的判決中,4 名自由派法官認定健保法完全符合憲法,而4 名保守派法官則認定健保法違憲,因而應被全部撤銷,而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則扮演了關鍵的居中調和角色。他首先和保守派法官一起推翻了國會可以根據憲法中的貿易條款(commerce clause)來推行「個人強制保險」的觀點,因為這給予了國會強制民眾購買某一商品的超越憲法的權力;但同時他認定「個人強制保險」可被視為國會對民眾徵收的一項「稅務」(Tax)而非國會所聲稱的是一項罰款(mandate penalty),因而完全屬於國會應有的權力。

羅伯茨引經據典談徵稅

羅伯茨大法官在判決中列舉了為什麼「個人強制保險」措施實際等於徵稅的理由:不用繳納收入稅的低收入家庭同樣無需繳納相關罰款;而繳納罰款的金額與家庭可納稅收入、家庭組成等聯繫;這項「強制」措施的實施與徵收稅款的實施完全一致。

羅伯茨認為,這個條款不僅運作起來類似徵稅,同時也不符合「罰款」的懲罰性特點,因為民眾所繳納的稅務懲罰數額絕大多數情況下遠遠低於健保費本身。他在判決中還寫道,政府通過稅賦來引導民眾的行為是常見的做法,比如政府對香煙徵收重稅的做法。

他還引述美國開國元勳富蘭克林的名言「人生在世,唯有納稅與死亡不可避免」,認為即使民眾什麼都不做,國會依然有權力對民眾徵稅。他說「非常明顯,憲法並不保證個人可以通過什麼都不做來免除納稅義務」。

法律界人士:微妙的平衡

對於法律界人士來說,羅伯茨法官的觀點和判決讓他們感到出乎意外。儘管在三月份的法庭辯論中,政府代表提到過國會的徵稅權,但當時提出的主要憲法依據是「貿易條款」。一些專家認為,羅伯茨是希望在盡量減少給聯邦擴權的情況下,避免推翻國會通過的法律。

法律專家表示,在過去75 年中,最高法院從未撤銷任何一項主要的立法,羅伯茨不希望打破這一傳統。羅伯茨在他2005 年的國會任命聽證會上強調,法院有義務支持國會的立法,只要可以找到其憲法依據。他在週四的判決中也寫道:「我們不對這一法案是否合理作出判斷,這種判斷被託付給國家民選的領袖」。

值得一提的是,在羅伯茨任命的投票中,時任參議員的奧巴馬投了反對票。

總統奧巴馬曾虛驚一場

曾經在芝加哥大學教授憲法的奧巴馬上任後與最高法院的關係並不太「和睦」,加上儘管奧巴馬作為總統可以比其他人提前知道幾乎任何事情,但唯有最高法院的判決在公布前他是無權提前獲知的,因此週四早晨他和自己的助手也和其他人一樣焦急的等待判決。

期間的一個小插曲可以看出判決的保密程度和敏感性。CNN 和Fox這兩大新聞網在第一時間誤報最高法院否決了「個人強制保險」,儘管已經做了最壞打算,這難免令總統心裡一沉,但好在在網上閱讀高院判決書原文的助手第一時間告訴了總統正確的消息。

法院判決對民眾的影響

最高法院的判決意味著被釘上奧巴馬個人標籤的健保法的各項措施的實施將可以繼續穩步向前推動,包括其中的「個人強制保險」條款:從2014 年起,民眾將必須購買健康保險,或面臨懲罰,在2014 年,稅務懲罰的數量為285 美元或家庭收入的1%, 而到2016 年將增加到2,085 美元,或家庭收入的2.5%。

健保法中一些已經實施的條款,這些通常是那些民眾普遍支持的條款,如年輕人直到26 歲之前都可保留在父母的健保計畫之內等將繼續實施。此外,到2014 年,保險業者拒絕給存在已知健康問題的民眾投保或要求巨額保費將被視為非法。

不過對於所有美國民眾而言,健保法很可能意味著他們的整體稅賦將增加,這也是奧巴馬政府在推動健保法期間堅決否認「個人強制保險」是一種稅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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