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桑那移民法去3留1 聖谷領袖看法分歧

【大紀元2012年0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方平編譯報導)週一(25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3推翻了亞利桑那州新移民法的三個主要條款,只保留警方可在日常交通巡邏或逮捕犯人時攔檢疑為非法移民者的關鍵條款。對此結果,聖蓋博谷的政治領袖紛表看法。
  
三個被駁回條款的影響為:警察將不能只因為無證移民應被遞解出境就逮捕他,無證移民將不會因為在加州工作而面臨指控,也不會因為沒有在聯邦政府登記為無證狀態而面臨加州的刑事指控。
  
根據《聖谷記事網》,民主黨領袖與移民權利倡導者對於移民法重由聯邦政府來主導感到欣慰。艾爾蒙特眾議員趙美心,週一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最高法院重申了聯邦基於憲法對移民所擁有的廣泛、不可反駁的權力」。
  
但是,批評者憂慮亞利桑那州新法SB1070的殘存部分,仍然讓警方擁有了種族背景的運用權。帕薩迪納民主黨眾議員Adam Schiff擔心被保留的「讓我看證」條款在法律上模糊不清。主張推翻亞利桑那州新法的西裔組織「社會行動中心」Randy Ertll說,殘存條款有可能使政府或州變成警察國度,讓人人成為嫌疑犯。「洛杉磯人道移民權利聯盟」也表示,週一是美國「歷史上正義黯淡的一天」
  
然而,一些西裔領袖則認為法院判決不會帶來歧視危機。蒙羅維亞拉丁美洲文物學會會長Jimmy O’Balles說判決明確指出警察不能隨意臨檢移民,州府將需要與聯邦政府合作制定臨檢原則。
  
一位無證帕薩迪納社區學院學生表示,警方要的只是臨檢,只要像往常一般的被攔住問話,就有足夠的威嚇阻力了。
  
帕薩迪納的TEAPAC組織支持「讓我看證」的要求,認為伸張了社會對非法移民帶來的負面影響的自我保護權利。
  
反對刪除三項主要條款的州眾議會員Tim Donnelly對結果表示失望,認為法院推翻了州府對工作機會、合法移民、和美國人民權利的保護工作。
  
週一的結果再度引起全美對移民政策改革的討論,尤其奧巴馬總統最近才剛剛頒布行政命令,允許幼年來美、具高中學歷或參軍的30歲以下無身分移民留在美國,並宣布給予兩年工作許可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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