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伦多報導)華人普遍比較喜歡吃鯇魚(BlacK )、胖頭魚(Bighead)、鰱魚(Silver)及草魚(Grass),因加拿大不允許活魚入境,華裔很難在本地吃到活的四大魚類。近日,多倫多一間華裔公司及其老總因進口活的胖頭魚,被聯邦法院罰款50,000元。
去年元月20日,加國海關在安省西部的 Sarnia鎮發現,來自美國阿肯色州的一輛卡車運有2,472公斤的胖頭魚,總值3,270加元。安省自然資源廳沒收了所有魚,並發現這些魚屬於華人經營的魚類進口公司Xionyin。
上週五,位於安省的聯邦法院法官奧斯汀(Deborah J. Austin)裁決,位於北約克的Xionyin公司違規,並罰款40,000元。該公司的兩位男士也違規,其中華裔老總王雄(Xiong Wang,音譯)被罰10,000元。 安省政府相信他是加國公民,住在萬錦市。
安省自然資源廳執法官員印司吏(Sean Insley)告訴《大紀元》,進口商以每磅6角至一元從美國南部買胖頭魚,運往大多地區。商人對魚進行加工、包裝後,主要賣給餐館與超市,供人食用。
「案發時,一輛卡車的大缸裡有1,000至1,500條活的大頭魚。這很嚴重, 需重罰。此案的罰金相當於魚市值的15倍以上。聯邦法庭負責審理此類重案。聯邦法院比安省法院的罰金更高、懲罰期更長。從2010年起,已發生3至4起類似案件。」印司吏表示。
安省政府從2005年起禁止買賣、持有活的鯇魚 、草魚、鰱魚、胖頭魚。美國南部繁殖鯇魚 、草魚、鰱魚、胖頭魚,用來清理魚池。北美統稱這四類魚為亞洲鯉魚( Asian Carp)。
安省政府表示,美國為了禁止亞洲鯉魚通過河流進入,已花數百萬美元治理。安省並不直接花錢治理魚,主要靠重罰違規者。
資源廳表示,商人從美國池塘裡撈出活魚後,放入卡車內的大容器。 政府要求,魚進入安省時,必須斷氣。有些商人用大量冰塊把魚凍死,司機若忘了殺死魚或有意帶進活魚,就是違法。大多地區的公司每周都從美國進口胖頭魚。
印司吏還說,活胖頭魚一旦進入安省湖內,就會像吸塵器一樣,把水清理乾淨,也清理小魚要吃的很多食物,導致大量小魚死亡、嚴重干擾河流系統的食物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