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鳥移民流動大 中國富豪離婚加法官犯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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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近日,一對中國富豪移民夫妻的離婚官司讓加拿大安省高級法院頗費周折,也給加拿大司法體制帶來流動移民離婚官司國際性新課題。

據《國家郵報》報導,多倫多移民律師兼安省律師協會移民分會前會長卡拉斯(Sergio Karas)表示,該案件正好突出目前中國富豪移民的一種趨勢:在加國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後,仍將大量財產留在海外。
  
卡拉斯表示,隨著移民日益增加,移民來自各國,而且經常在加國和母國之間流動,繼續保持與母親聯繫,今後這種涉及移民離婚和監護權的案件,國際因素會越來越多,案件也越來越複雜,涉及的離婚財產數量也會越來越龐大。

中國富豪移民夫婦安省打離婚官司

今年4月,39歲中國移民王紅(Hong Wang ,音譯)以害怕40歲丈夫林威(Wei Lin,音譯)在離婚官司過程轉移財產,要求安省法院凍結其在加財產。
  
安省高級法庭法官賈維斯(Peter G. Jarvis),很快下達林威海外財產凍結令,隨後英屬維爾京群島高級法庭也很快就凍結了林威在島上的大量財產,並對其在香港即將首次上市的公開發行股票產生直接影響。
  
據悉,王紅和林威夫婦2人來自中國大陸,林威是一名成功的房地產商,2人於2005年攜2歲和3歲幼子移民來加,並在多倫多Bridle Path小區購買300萬的豪宅入住,隨後王紅和2個兒子分別獲得加國國籍,但林威由於居留時間不足,失去永久居民身分。
  
2010年,王紅攜2個兒子回中國北京和林威團聚。今年4月,林威要求離婚。據王紅向法庭透露,林威最初說不會給她一分錢,但後來答應將中國價值260萬加元的2處豪宅留給自己。
  
王紅向法庭表示,這點財產還不到2人財產的2%,因此遂返回多倫多向法庭提交訴訟,和丈夫打起了離婚財產大戰。

訴訟方居留時間難定 法官犯難

現在安省家庭法庭法官面臨的是:對於這種流動性較大的移民離婚訴訟,加國法庭到底多大裁決權力?加國法官又有多大裁決權力?
  
賈維斯表示,這對夫妻與安省的實質聯繫,就是一處主人偶爾小住一下的房產和一個銀行帳戶而已,他們大部分的財產還是在中國,包括中國3處房產和大量銀行帳戶;另外,他們的2個孩子也是在中國和加拿大之間被移來移去,就像雙方爭端的棋子一樣。
  
就在上週賈維斯上週審議案件過程中,林威投訴說2個兒子在中國失蹤了,後來經法庭調查發現2個孩子實際上被王紅帶到了多倫多,並在一家著名私立小學註冊上學了。
  
王紅在法庭上的辯辭是:中國食品安全令人擔憂,中國人公德太差,加拿大比中國更適合2個孩子居住和成長。
  
但林威律師卻表示2個孩子被母親以非法手段拐走,2個孩子的居住地也是中國,因此安省法庭沒有權力裁決孩子的監護權問題,要求立即將2個孩子送回中國。
  
根據安省離婚法案,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在訴訟前一年有居留記錄的話,安省法庭才有裁決權力。
  
賈維斯表示,王紅口供宣誓做得很有技巧,讓她似乎滿足這一條件,但實際上法官很清楚她並不能算作一名有著正常居住記錄的居民,因此對自己在這一案件中的裁決權力有多大,也存在質疑。
  
對於孩子去留問題,賈維斯目前給出的裁決是:拒絕將2個孩子送回中國。但至於離婚後孩子的監護權問題,則留給接下來的正式離婚訴訟主審法官負責。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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