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曾嘉連香港報導)香港13名露宿者入禀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政府索償,不滿食環署人員今年2月在深水埗洗街時,未經通知便棄掉他們的家當,包括衣物及證件等,案件昨日再提訊。審裁官押後至8月6日再審,希望給予時間雙方討論和解。
案中8名露宿者昨日在社區組織協會及一批支持者陪同下,到小額錢債審裁處聽審,並在庭外高喊口號。在庭上,裁判官多次質問政府一方,為何不回應申索一方的和解方案;又認為律政司不應只著眼反駁及強調論點,應同時與申索人商議另類的和解方案,希望可以不用審訊解決問題,節省時間及資源;又強調事在人為。
裁判官最後將案押後至8月6日再提訊,給時間予雙方和解。律政司代表則在庭上稱,在研究案情、證據及口供後,不同意指控,但仍會探討和解的可能性。
協助他們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表示,經過上月的初審,法官建議庭外和解,露宿者一方已向政府提出和解方案,要求政府向每人賠償3,000元及道歉。但他們4度聯絡律政司代表,都未獲回應。
而律政司回應申索人的文件稱,洗街當日,食環署工人並無發現身份證明文件等重要私人物品,政府一方又否認工人曾阻止露宿者取回個人物品;申索人遺留的棄置物及垃圾,符合街道廢物的定義,經食環署收集後,屬政府財產,由食環署處理;而《廢物處置條例》並無規定署方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前,要向任何人發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