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王佳慧韓國首爾報導)韓國金融監督院近日表示,將從6月26日開始,對金額在300萬韓元以上的轉賬,在完成轉賬10分鐘以後才能從自動取款機裡取出現金。該措施是為了遏制越來越多的電話金融詐騙。
目前在韓國,利用電話進行金融詐騙的怪招層出不窮,詐騙者打電話用誘騙的方法從被害人處收到支票後立即將現金取走,令被害人防不勝防,為了遏制這種電話金融欺詐,韓國金融監督院決定實行上述 「延遲取款制度」。
韓國金融監督院在調查中發現,因電話金融欺詐而引起的被害交易中,轉賬的84%都是300萬韓元以上。調查顯示,75%的詐騙犯將匯到自己存折中的錢在10分鐘之內就取出現金。
實行「延遲取款制度」後,轉賬者可在詐騙犯取款之前,儘快將存折掛失,並且在有效的時間內緝拿詐騙犯人。
但是「延遲取款制度」在制止大部份詐騙犯罪的同時,也有它的局限性。因為300萬韓元以下的轉賬交易不適用於這個制度。此外,300萬韓元以上轉賬時,本人直接去金融公司窗口才能取款,也可以通過網上銀行進行轉賬。
近年來,韓國各類電話詐騙活動日漸猖獗,為數不少的在韓華人直接或間接參與了這類詐騙犯罪活動。據此前韓國的一項統計,自2006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3年時間發生電話詐騙近1萬9千起,涉案金額達1,888億韓元(約1.7億美元)。其中,中國內地嫌疑犯達1757人。
犯罪團伙實施電話詐騙時,一般冒充公共機關、金融機關、搜查機關工作人員給受害者打電話,以退還稅金、信用卡貸款滯納金等,或者謊稱受害者信用卡信息洩露,要求受害者變更密碼信息等,要求被害者匯款或騙取個人信息以及金融信息。詐騙者取得受害人信息後,迅速將受害人的存款通過轉賬形式騙走。
(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