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加國工簽不能離境或改變 大陸人仍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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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加拿大工作簽證或學生簽證到期,新的簽證還沒獲批前,臨時外勞或國際留學生可以繼續在加拿大合法工作或學習,但如果他們在這段時間臨時離境,回來後就會失去這個權利。不過,政府內部正在討論相關改革,使這項政策能包容上述特殊情況。但即使改革獲得實施,對來自大陸的臨時勞工和留學生來説,仍有風險。

加拿大權威移民雜誌《移民彙編》總編、移民律師柯蘭(Richard Kurland)從政府獲得的這份內部討論文件稱,移民部簽證機構在審理從海外收到的工作或學生簽證申請時,無法判斷這些申請是延期在加拿大的有關簽證,還是第一次申請。因為這些申請人可能是在加拿大沒等到延期申請批出前離開了。文件建議,通過修改法例,允許這些人重新進入加拿大後,可以繼續合法工作或學習。

文件中建議的3類被允許的人是:1)不需要任何條件便可獲得簽證的人;2)免簽證或持有有效多次往返簽證的人;3)所有處於「等待狀態」(Implied Status)的臨時居民。

政府目前的法例很簡單,工作簽證或學生簽證已經過期,新的簽證還沒有拿到的人,能夠繼續在加拿大合法工作或學習的條件是,他們必須一直留在加拿大境內。

柯蘭對《大紀元》表示,確實有這類的人在「等待狀態」期間離開加拿大,他們回來後,「不能工作,不能讀書」。要保住這個權利,唯一的辦法就是「不離開加拿大」。

政府的這份文件稱,給前2類人回來後有工作及學習的權利,會減少加拿大在美國的簽證處工作負荷,因為這些人本來就可免簽證,或已經有有效簽證入境,所以風險也很小。第3類人就比較複雜,會出現2個申請同時在審理,一個在加拿大境內(工作或學生簽證申請),一個在加拿大境外。

柯蘭認為,政府可能會採用這些改革建議。

即使改變獲得實施 大陸人還有風險

香港和台灣的華人屬於前2類人,這個政策的改變將能解決他們可能遇到的問題。大陸華人就不行,他們屬於第3類人,他們的臨時居民簽證有效期不能超過工作或學生簽證的有效期,所以他們在這種「等待狀態」期間離開加拿大後,需要再申請臨時居民簽證才能回來,即使上述改革的建議實施了,他們還是有風險。

多倫多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對《大紀元》表示,大陸人在這種情況下有2個選擇,一個是放棄在加拿大的工作或學生簽證延期申請,去北京同時申請工作簽證(學生簽證)及臨時居民簽證。

另一個情況,就像移民部文件中所說的,出現2個申請同時在加拿大境內及境外審理。黃國為稱,如果加拿大境內的申請先獲批,拿新的工作或學生簽證去北京簽證處,對臨時居民簽證申請獲批有幫助。

按黃國為提供的信息,目前在北京申請加拿大臨時居民簽證,如果文件齊全的話,一個星期就可批出。在加拿大申請工作或學生簽證延期,如果是新雇主,1個多月能收到,因為需求較急;如果雇主沒變,等待期可能超過2個月。

他說,在北京申請工作或學生簽證的手續,比在加拿大申請延期要麻煩很多。當然,條件好的人,結果不會有問題。

最好還是在加拿大等新的簽證。黃國為說,當事人可以多提前一些時間申請簽證延期,比如提前3個月申請工作簽證延期。拿到新工作簽證後,即使沒拿到新的臨時居民簽證前就要離開,憑工作簽證去北京簽證處申請臨時居民簽證,基本上可以肯定獲批。

黃國為認為,政府內部的這些改革建議,是為了使原來的政策能包容到一些特殊情況,但優先權可能較低,不會很快實施。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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