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4日報導】(中央社紐約13日路透電)聯邦法官裁決,蘋果公司(Apple Inc)須就1項訴訟進行辯護,但駁回對Google和其他數家被告公司的指控。蘋果遭指允許廣告商秘密追蹤數百萬行動裝置用戶的網路活動。
美國加州聖荷西(San Jose)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昨天稍晚公布裁決,iPhone、iPad和iPodTouch的使用者可依2項加州消費者保護法,向製造商蘋果索賠。高蘭惠法官負責審理這起由全國19件訴訟合併成的案子。
但法官撤銷蘋果違反顧客隱私權的指控,並依聯邦法駁回與電腦詐欺、竊聽和透露紀錄有關的指控。
原告、蘋果和Google的代表律師皆尚未置評。
針對此案其他被告AdMarval、Admob、Flurry和Medialets等公司的指控也一併被駁回。(譯者:中央社徐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