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袁聞多倫多綜合報導)6 月11 日晚間,旨在打擊人口走私、假難民申請的聯邦C-31 法案在加拿大國會以159 比 132 通過三讀,外界預計C-31 法案很快會獲得參議院正式批准並在六月底生效。有華人律師表示,未有移民身份人士可考慮於C31法案通過之前作出人道理由移民申請。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康尼強調說,C-31 法案的修訂意圖很明確,對於不符合加拿大難民保護法的申請人,會被立刻遞解出境,不允許再在加拿大滯留,進行無休無止的上訴,耗費納稅人的錢。而這也在法案的名字上可見一斑, 即《保護加拿大移民系統法案》(Protect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
反對黨擔心該法案可能造成新的不公
C-31法案自今年二月正式提交以來遭致空前的批評和討論。很多團體和反對黨擔心該法案可能在將來造成新的不公正, 並且稱C-31 議案帶來的改變,與加拿大長期以來難民政策中的人道及同情基礎相矛盾。
加拿大公民自由(Canadian Civil Liberties)、安省移民服務機構委員會曾經表示,C-31議案帶來的改變,與加拿大長期以來難民政策中的人道及同情基礎相矛盾。社區人士基於各自社區在加拿大歷史上受到過的不公正對待,包括華人社區的人頭稅及排華法等,說出他們對C-31的擔心,即該法案可能在將來造成新的不公正。
新民主黨移民評論員JinnyJogindera Sims則表示,該法案對真正的人口走私犯打擊力度不大,而且改變了加拿大在國際上的形象。
康尼在當天表示,關於該法案,國會經歷了第一輪的9天32 小時的辯論、83 場演講之後,又是第二輪的九天30 小時辯論外加約100場演講;政府最終採取的是理性的、富有建設性的立法。
C-31法案已經有部份修訂
反對黨對於該法案最大的一個意見便是C-31法案 會給移民部長太大的決定和控制權。根據此法案,移民部長無需諮詢人權專家組成的委員會,有權確定哪些國家為難民安全國,還有權將成群登陸的難民申請人拘留1 年。
新法案納入了《阻止偷渡人蛇濫用加拿大移民系統法》中的多數條款,即大批偷渡難民申請人中年齡不滿16 歲者免除拘押,其他偷渡者會被強制拘留,直至其難民申請通過時才能獲釋。對此,很多族裔的代表也都表示擔心,憂慮那些成群登陸的難民申請人,只要16 歲以上,包括婦女,就可能被關押;而其原因可能僅僅是因為他們成群入加,而非犯法。
大多倫多華裔及南亞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吳瑤瑤稱,那些成群登陸的難民申請人,只要16歲以上,包括婦女,就可能被關押。「不是因為他們犯了法,只是因為他們成群進來。」
吳瑤瑤認為,這些做法,都可能造成以後政府要道歉。她稱,加拿大政府歷史上做過一些錯事,包括針對華人的人頭稅及排華法;將日裔的家人關了幾年,有些人甚至 被遣返日本;二戰期間猶太難民來加拿大時被拒等。加拿大政府承認了過去的那些錯誤,也做了道歉及賠償。她說,目前的C-31法案,會對來加拿大的難民造成 傷害,將來可能也要道歉,不如現在不做。
康尼對這一關注的回答是,C-31 已經注入了新的修改內容,比方說對於非法偷渡者在抵加14 天以及隨後的半年時間裏,就他們的具體的拘留過程會有人權專家組成的委員會加入。
另外,法案還特別澄清了聯邦政府無意在來源國的情況改變之際,取消對那些有誠意的真實的難民的保護。他強調說,聯邦政府對於合理的異議採取了接納的態度。
法案通過之前可以提出人道申請
法律援助中心(服務華人及東南亞社區)提議,未有移民身份人士作出法律諮詢瞭解新法律對他們的影響。打算以人道理由作移民申請人士應考慮於2012年6月29月日前提交申請。
在現行法律,申請人可於任何時間,基於廣泛的因素作出人道理由的移民申請。政府修改法案後,下列人道理由申請的程序會很快生效:
• 難民申請被拒絕,放棄或取消的十二個月內不能作出人道理由申請;
• 正等候難民申請裁決的人士不會考慮其人道理由申請;
• 不能同時有二份人道理由申請等候裁決;
• 裁決人道理由申請時不會再考慮難民評估過程的風險因素,即是,難民公約定下的原因引致被迫害的風險,被虐待或殘酷及苟刻懲罰的風險不會再被考慮;
• 人道理由申請要交妥費用後才被考慮。
十二個月才提出人道理由申請有二種例外情況。第一,由於來源國家不足夠的醫療照顧會引致生命危險。第二,離境會直接影響到子女的最大利益。
另外,被定為由指定來源國的國民會被禁止以其他理由提出人道理由申請。指定來源國的國民是指以」不正當的扺達」來到加拿大。指定來源國的國民會有其他的限制。
於C31法案得皇室准許前的人道理由申請會依舊法律處理,不會受到這法案提出的限制。皇室准許預期為2012年6月29日。
(責任編輯: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