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5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德國報導)在德國,市長們的收入到底有多少,這是納稅人們都想知道的話題,但又很難說清。因為,每位市長都有不少兼職及頭銜,所以,除了市長的職務工資外,還有兼職報酬。這些副業收入的多與少,因人而異。不過,根據德國政要一個「透明法」的規定,無論副業收入多還是少,市長們如同聯邦議員一樣,必須公開自己的各種收入。
近日,北威州的幾大媒體都相繼公開了市長的副業收入情況,我們看看北威州的幾個城市,幾位市長大人的外快收入到底有多少。
多特蒙德市長斯勞(社民黨)
斯勞(Ullrich Sierau)在多特蒙德11家企業(如儲蓄銀行、RWE公司、醫院等)都有兼職頭銜。2011年,除了正常的市長工資外,他一年的各項兼職收入共10.7萬歐元。但是,這筆收入不允許他全部歸為己有,這筆收入的大頭6.47萬歐元他必須上交市政府,餘下的4.27萬歐元才屬於他的個人收入(是毛收入)。
米爾海姆女市長穆勒菲爾德(社民黨)
2011年,穆勒菲爾德(Dagmar Muehlenfeld)的兼職總收入是19.36萬歐元,其中的18.39萬歐元她必須上交給市政府,餘下的9700歐元歸入她個人的毛收入裡。她和斯勞一樣,也在本市11家企業中有兼職頭銜,不過,她允許得到的兼職收入卻比她的同事——多特蒙德市長斯勞少得多。
埃森市長帕斯(社民黨)
2011年埃森市長帕斯(Reinhard Pass)的兼職收入總額不多,但真正能放到自己口袋裡的錢卻也不少。他去年的外快共3.68萬歐元,其中需要上交給市政府9200歐元,其餘的2.76萬歐元都屬於他個人的毛收入,相當於米爾海姆女市長的三倍。
計算標準很難劃定
從北威州的幾位市長兼職收入來看,差別是很大的。最簡單的一個公式就是看他們在甚麼樣的企業中兼職。
一般來講,北威州市長一年的兼職收入中的6000歐元可作為職務津貼歸為個人收入中,超過6000歐元的兼職收入都應該上交給市裡。但是有例外,比如,在儲蓄銀行作為董事會成員的外快收入,他們就可以全部歸為個人收入中。
比如,多特蒙德市長斯勞,他是席勒家族基金會的董事長和總監事,他在基金會的年收入是3.56萬歐元。雖然他擔任著該會董事長,但仍屬於兼職,因為他的日常職務是市長,所以,這項收入的80%可歸為他的個人所得,20%則須交給市政府支付他的辦公支出。
納稅人協會呼籲:取消例外
北威州納稅人協會對各市政府有例外的做法很惱火,他們呼籲「每個市長只能有最多6000歐元的兼職收入,不能再多!」該協會指出,每一位市長事先就已經知道他要兼甚麼職、會有甚麼兼職收入。這是這個市長職務帶來的,所以應該交給市政府。
「透明德國」萊茵地區分會的反腐敗專家裏格爾也有對媒體發表了類似觀點。他認為市長不應有太多賺錢的兼職職位,並提議規定一個統一兼職收入標準以防微杜漸。
也有「透明」市長
當然,也有一些市長對自己的收入非常坦白,比規定的要透明得多,雷克林豪森市長潘特福德(Wolfgang Pantfoerder,Recklinghausen)就是一例。他今年四月份把自己的收入公開在一份新聞公告中:他說,自己的工資是根據居民人口而定,他屬於B組8級,月工資為8999歐元。他在公告中還公開了副業外快收入。
現年62歲的潘特福德去年的兼職收入為3.8萬餘歐元,其中2.48萬須交給市政府,餘額1.3萬歐元屬於他的個人收入,而從這1.3萬歐元中他捐出了4000歐元。另外,他還參與多項公益活動,擔任義務職務,而這些義務兼職他沒有報酬。
(責任編輯:賈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