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5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導)香港終審法院早前裁定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02年的遺囑有效,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尋求指示,確定千億遺產受益人誰屬及其執行方案。案件會排期聆訊,華懋慈善基金可作出答辯。
律政司日前以慈善事務守護者身份入稟高等法院指,遺囑內容有三個可能的受益人,分別是華懋慈善基金屬唯一受益人,或基金只是一個信託人,或基金以外其他人士。若基金是唯一受益人,法庭要決定基金應該按照立遺囑當日、龔如心死亡當日,抑或其他日子實施基金章程,及如何處理遺產;若果基金只是一個信託人,法庭要根據遺產條文,是否成立另一個有效的慈善基金。若受益者為其他人,法院就要決定誰才是受益人。
若基金只是信託人,法庭要解釋遺產是否全部屬於慈善信託,或只有部份是,抑或信託完全無效,假如有部份不是慈善信託,哪麼法庭會否接納遺囑條文中包含了一些重要的慈善意圖。而假若法庭認為受益人是其他人士,則需決定他們以甚麼方式持有遺產。
律政司又認為,若法庭認為有需要,可以在符合立遺囑者意願的情況下,指示如何分配遺產,也可以下達任何適當的命令及要求有關人士交代帳目。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遺囑的字眼有矛盾,因為基金既做慈善信託,又要做私人事務,法庭有可能最終裁定遺囑無效。
由於龔如心的意願為成立慈善信託造福人群,而遺產一旦涉及慈善用途,涉及公眾利益,因此律政司作為公眾利益及慈善事務的守護者,有權介入以確保遺產分配符合慈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