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多 美國技術洩密案例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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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田清編譯) 因為考慮國家安全,美國大學有許多進行中的研究項目限制只給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參與,尤其當研究項目涉及武器技術等敏感信息時,外國學生參與此類項目,必須先獲得許可。由於來自中國和伊朗等國家的研究生比以前更多,使用無許可外國學生從事出口管制項目案例增加,這引起了國家安全部門的警覺。

《商業週刊》報導,田納西大學教授羅斯(J. Reece Roth) 因為違反《武器出口管制法》(Arms Export Control Act),今年一月入獄服刑四年。在與諾克斯維爾市(Knoxville)的Atmospheric Glow Technologies公司合作時,羅斯在一個開發離子驅動器( plasma actuators )引導無人駕駛飛機飛行的空軍出口管制合同中,雇用了一名中國和一名伊朗的研究生 ,兩人都未獲許可。

在2009年底的15天時間當中,曾發生一起網絡技術洩密事件。包括中國、俄羅斯、伊朗和巴基斯坦等36個國家的網民,都可以看到原本只有美國人才能看到的美國武器技術敏感信息。

這個受到國務院官員指責的洩密事件起源是:喬治亞理工學院為聯邦僱員及承包商開設的一個用於飛機、艦船和坦克的武器瞄準系統紅外技術課程;課程講師David Schmieder要求將課程刻錄到光盤上,不過喬治亞理工學院的媒體工作人員卻把它上傳到網絡。

喬治亞理工學院的這次失誤顯示,學校監管人員在執行只給美國人(Americans-only)的規定時是多麼馬虎,而這些限制是為了防止美國軍事技術從校園被竊取。因為考慮國家安全,各大學有許多進行中的研究限制只給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參與,雖然來自中國和伊朗等國家的研究生比以前更多。

前美國商務部官員,目前在維吉尼亞州阿靈頓執業的國際貿易律師Michael Deal表示,使用無照外國學生從事出口管制項目時常發生。

一般來說,校內的基礎研究開放給所有國籍的人士。不過像干擾敵方雷達的電子反制措施這類機密工作,就要求所有的參與人員通過安全調查。

在外國公民參加出口管制項目的研究之前,大學必須先從政府獲得許可。如果學生來自特定的20個國家,國務院可能會拒絕這個申請。這份清單包括中國這類武器禁運國家,以及伊朗和敘利亞等被美國視為支持恐怖主義的五個國家。其他國家的學生大多數會獲得許可,商務部在2010財政年度批准了93%的許可申請,

根據美國司法部2009年的一份法院文件,《武器出口管制法》的執行在校園是基於自願遵守,實質上是一種榮譽管理制度。因為沒有任何政府機構或大學有能力、資源或人力去稽查,並監督每一個由政府資助而在校園進行的出口管制項目。

一名匿名的國務院官員表示,工業界和學術界自動披露的管制案例每年增加10%。國務院是執行控制軍事武器和信息出口的《國際武器交易條例》(ITAR)的主要單位。

(責任編輯﹕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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