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番揮棒 美課大陸風電平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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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華盛頓30日專電)繼27日對中國大陸太陽能電池課徵反傾銷與平衡稅後,美國商務部今天初判決定,對大陸輸美應用級風塔課徵26%至13.74% 不等的平衡稅,涉案產品進口美國須繳保證金才能通關。

從太陽能到風力發電,美國連番對中國大陸新能源產品課徵「雙反稅」(反傾銷稅與平衡稅),中國大陸先前已經公開表示此舉不利中美能源合作,上周更已訴請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制解決,雙方展開諮商,中美貿易戰煙硝味四起。

商務部指出,應用級風塔是支撐大型風力發電機與風車葉片的鋼架,是建設風力發電廠的關鍵零組件,且發電機裝置容量必須在100千瓦(kilowatts)以上。

根據美國商務部初步判決結果,個別應訴涉案廠商包括CS Wind集團廠商,包括(CS Wind China Co., Ltd.;CS Wind Tech Shanghai)等,商務部初判平衡稅稅率為13.74%。

天順風能蘇州公司(Titan Wind Energy Suzhou)等集團所屬公司的平衡稅稅率則為26.00%;其餘中國大陸相關涉案產品製造商或是出口商的平衡稅率則為19.87%。

商務部將會把初判結果通知美國海關,中國大陸輸往美國的應用級風塔產品,將會被以26%至13.74%不等的平衡稅稅率收取保證金後才能通關,此舉增加大陸在美國風力市場的成本,不利相關產品競爭力。

由美國4家公司組成的風塔同業聯盟(the Wind Tower Trade Coalition),去年11月29日向商務部提出對中國大陸以及越南輸美的應用級風塔進行反傾銷調查,並且指控中國大陸政府對業者進行補貼,要求對中國大陸輸美風塔產品進行反補貼調查。

美國於今年1月18日展開調查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2月13日做成產業損害初步認定,商務部今天做成課徵平衡稅的初步裁定後,預定於今年8月13日完成終判。

根據商務部統計,美國2011年自中國大陸進口的應用級風塔金額為2.22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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