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登陸加拿大 家庭成員有變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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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中國人彭平關(PING GUAN PENG,音)持移民簽證擬從美國登陸加拿大,被加拿大邊境處拒絕入境。現在,彭平關如果還想移民的話,需要重新申請,原因是彭太太在登陸加拿大前,在美國生了一個兒子。

最新一期加拿大權威移民雜誌《移民彙編》報導了加拿大移民部一份內部報告,稱彭平關通過魁北克投資移民計畫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簽證,但因太太在美國生了第二個孩子,卻沒有申報,他們在登陸加拿大時被拒。更不幸的是,他們一家回到中國幾天後,加拿大永久居民簽證過期。

彭平關的中介與簽證官聯繫,要求重開這個申請個案,並將新生嬰兒名字加入。但要求被拒。

這份報告作者TREMBLAY-LAMER J.表示,即使當事人不是有意造成這個結果,當事人並沒能根據要求,向領事館報告其家庭成員組成變化。他說:「不幸的是,他必須提出一個新的移民申請。」

不過,如果彭平關重新申請投資移民,會面臨投資額翻倍,及花費更多金錢及耐心等候。

家庭成員改變須及時報告

加拿大政府這份內部報告表示,政府給中介發領取簽證通知,以及發簽證時,都附上清晰說明,要求申請人在登陸加拿大前,報告任何家庭成員變化;也說明,如果申請人不報告有關變化,可能會被要求重新申請。但是,該申請人未能在孩子出生前登陸加拿大,也未能在孩子出生後通知加拿大駐外領事館。

多倫多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認為,這名移民申請人顯然不知道這些規定,但因為他有移民中介服務,問題應該是出在中介身上。

黃國為說:「我覺得法律很清晰,移民官是根據移民法律、及移民部的指引做事。(這個案)無法獲得同情」。

沒有更新家庭成員表,帶著一名新家庭成員入境,黃國為表示,邊境的移民官員不會讓他們登陸。

黃國為稱,加拿大移民部運作機制,通常不會給永久居民簽證延期。但持證人在登陸前可以更新家庭成員表,讓移民部決定是否可以給新家庭成員發簽證。如果在簽證過期前報告家庭成員變化,非常可能保住申請。但是,最好選擇是懷孕期間登陸。

他說,有些人拿到永久居民簽證後,等到簽證將要到期才來加拿大登陸,就可能造成這種自誤結局。

黃國為解釋,簽證過期,在技術上意味著,「這個案完了,沒有啦。」要求重開無法如願,移民官也沒有辦法,最多建議當事人重新申請。

他表示,該個案結局,可能與當事人孩子在美國出生有關係。如果在中國生的話,可能父母沒有其他選擇,馬上要去更新家庭成員表,否則嬰兒無法上飛機。在美國出生的孩子有美國籍,有人以為入境加拿大沒問題,但是卻不符合加拿大移民法。

黃國為稱,這個案與他正在做的一個案例相似,他的一名客戶當時也是申請投資移民,但沒有報有美國籍的女兒。因為他們沒有帶女兒登陸加拿大,所以也當時沒出現問題。

非有意隱瞞還有機會

如果彭平關當時不帶二兒子登陸加拿大,也不告訴邊境官員有這個兒子存在的話,他們一家三口理論上可以登陸加拿大。不過,他們以後說有這個兒子的時候就會遇到問題,等於當初申請移民時撒謊了。

黃國為認為,如果有個孩子沒報是事實,就要看報與不報的結果,是否會影響到申請的獲批。如果報了不會影響申請獲批的話,就可以算作誤會,不算是不實的陳述(即造假)。

他表示,撒謊與誤解之間只有一線之差。如果這孩子有疾病,可能影響全家都不能獲批,不報這孩子就是不實陳述。

如果屬於誤會,就還有機會,可以使用人道理由來解釋。黃國為稱,他的那個客戶的女兒在美國出生,有美國籍。他們申請投資移民加拿大時,中國中介對他們說,女兒已經是美國籍,不用移民加拿大,就決定不報女兒。其實,報上這個女兒不會影響他們當時的申請獲批。

結果是,父母移民來了加拿大,女兒只能作為美國人,申請學生簽證來加拿大讀書。黃國為表示,申請人應該了解清楚加拿大的移民法律後才做決定,以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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