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的華工:見過甚麼是中國特色法治社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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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0日訊】見過甚麼是中國特色法治社會嗎?

說說我的親身經歷你才知道甚麼是法制社會甚麼是勞工歧視!這可都是真實的,而且現在還在延續……!

天津市青年京劇團(事業單位):
團長:李少波 13602013113(非共產黨員)
副團長:李黃海 28307721
書記:李寶石
辦公室主任:李明 13388093138

2006年青年京劇團搬到現在辦公駐地河西區隆昌路106號,同時金禧園、中華劇院開業(在一個大院內),實現了李瑞環對青年京劇團的要求(一團、一場、一所),就是劇團要可持續發展就要有一個劇場一個招待所。

領導願望是好的!可是真的是這樣嗎?

青年團滿編180餘人,其中合同工60左右事業編人員待遇:住房補貼、車補、公積金、午餐費、(另外管飯)、防暑降溫費、集中供熱費、各種過節費(每節1000—3000)、年終獎(每人10000-50000)、其他福利就不一一例舉,總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他發不到的。

而這裡的合同工卻過這乞丐一樣的生活。不管你多麼努力工作以上所有的待遇都沒有住房補貼、沒有車補、沒有公積金、沒有午餐費、(不管飯)、沒有防暑降溫費、沒有集中供熱費、沒有過節費、沒有年終獎。勞動合同前後簽了4—5份都扣著勞動合同不發!

不過也有幾個和同工不是這樣的團舞美隊,辦公室編外人員(是內部領導親屬)也是合同工和事業編一樣待遇!(有錢有權還可以轉事業編)中國勞動法裡有相關規定尊重人權、同工同酬!天津市公積金管理法也有相關規定必須給上公積金!違反以上相關法律要對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嚴重的要承擔形式責任。也有人舉報過,勞動管理部門、公積金管理辦公室因懼怕權貴和相互利用根本不管。

為甚麼天津市青年京劇團敢公然踐踏各項法律?因為後台硬!

另外:天津市青年京劇團的中華劇院(千人劇場)消防控制室沒有有資質人員值班變電室早就沒人管了因為沒保障都走了!幾次安全檢查不合格就是不改!消防局不敢管。電力局不敢問。萬一劇場著火真不知要死多少人,致人命於不顧!

誰要是不信可以隨時來天津市青年京劇團核實。

這裡的保安人員常年加班卻拿不到應有的加班工資和公積金。這裡工程部、消防控制室、變電室、合同工已經三個半月沒發工資了。劇場合同工是天津市最低工資1160!還有幾個保潔人員800元(從600剛長的800)遠低於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

而違法的成本低廉(只賺不賠)剋扣下來的各種費用和公積金被團長無度的揮霍,貪污!李瑞環四月剛在青年團聽了十來天的戲(張高麗坐陪),團長五月又要用公款出國了。每年扣下的各種款項用於每年李瑞環到天津青年京劇團聽戲費用和團相關領導出國旅遊。天津市青年京劇團有錢發獎金發過節費卻沒有錢給合同工上公積金發工資!

如果能說髒話:去你媽的腐敗共黨,去你媽的中國法治社會。

如果能詛咒的話:我畫個大圈詛咒中國腐敗共黨早日滅亡!!!誰統治這個國家都比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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