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擬立法增律師協會監管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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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02日訊】 (大紀元記者何堅溫哥華報導)如果司法廳長龐雪莉(Shirley Bond)週一(4月30日)提出的《法律專業法案》修訂案得以通過的話,卑詩省法律協會將對麾下律師擁有更大的管理權。
  
由法律協會提出請求的立法,希望在處理律師同客戶爭議時,擁有更大的權力。一旦通過,立法將通過擴大法律協會暫停或吊銷違法律師執照的權力, 來保護公共利益。同時對定罪了的律師的罰款上限也從2萬提升至5萬元。協會也會制定規則,在調查律師行爲的過程中,來保護私人電子記錄。
  
修訂案還包括,在需要保護公眾利益時,協會可以緊急暫停律師執業或者要求律師接受醫療檢查。同時,律師在接受紀律聽證會、調查或職業審核過程 中有權聘請法律顧問,並且在上述程序中,律師需要協會批准才能從協會辭職。律師事務所將歸屬協會直接管轄,協會對其執業擁有更大話語權。
  
龐雪莉表示,公眾需要確信律師是在代表他們的利益;如果公眾對律師的行為有嚴重的、合理的質疑時,法律協會將有權調查。而修訂案賦予了協會在上述情況下採取措施保護公眾利益的能力。
  
卑詩省法律協會主席Bruce LeRose對此議案表示歡迎。◇

責任編輯: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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