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琴:堅持信仰 維護人權一致澳洲政府和社會公開信

陳美琴(澳大利亞宗教自由信仰守護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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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15日訊】1,信仰是人權的基本內容

在現代文明社會裏,對人類的平等和堅定不移的基本權利的承認,是全世界自由、正義、和平的基礎。人們的信仰則是心靈的追求和精神的需要。信仰是人的權利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內容。人沒有信仰就失去了靈魂,就沒有精神依托,就不是正常的現代人。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頒布《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明確指出:「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實踐、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1966年12月16日聯合國頒布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指出:「一、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此項權利包括維持或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禮拜、戒律、實踐和教義來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二、任何人不得遭受足以損害他維持或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強迫。

三、表示自己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僅只受法律所規定的以及為保障公共安全、秩序、衛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所必需的限制。」

這些國際法律都明確了人天生具有信仰的權利,這是上帝賦予每個人的權利,任何人、任何國家不能違背上帝的意志,肆意剝奪人的固有的信仰權利,同時這種信仰權利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尊重嚴格保護。

2,中共剝奪民眾信仰,迫害人民

中國共產黨在1949年奪取政權後,就逐步以共產主義的理論說教來改變所有中國人民的信仰。中共不斷地發動政治迫害運動,強制人民信仰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不斷地開展各種紅色洗腦,破壞中華文化,用共產黨的的意識毒害民眾的思想。

中國政府雖然在法律上規定有信仰自由,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但是中國政府和中共又十分害怕人民有自己的信仰,而且在法律和制度上設置了很多的障礙和陷阱,使得中共在鎮壓和打擊各種信仰者,包括宗教信仰者時濫用各種所謂的法律政策依據。如在憲法的第三十六條又規定:「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在2005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又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中國政府上述種種規定,官方可以根據對鎮壓對象的需要而任意定罪,可以對需打擊的人隨意編織罪名,戴上各種反對社會主義的帽子進行鎮壓。甚至對在海外合法成立的信仰組織和各種信仰人士冠以「與外國敵對勢力勾結」的罪名,進行圍剿。

由於中國制定極端的信仰政策,多年來持續打擊各種信仰者,如法輪功、地下教會、家庭教會、民主政見人士、獨立思想者、西藏佛教等,製造各種駭人聽聞人權迫害事件,受到國際社會的嚴厲批判和普遍指責。中國政府自1949年後就開始取締宗教活動,文化大革命後只允許官方的《三自愛國教會》進行宗教活動,不停地打壓地下家庭教會,抄家、罰款、抓捕、拘留。十三年來,中共採取嚴峻的手法迫害轟轟烈烈的法輪功,連續製造各種殘酷迫害事件,甚至濫用酷刑、活摘人體器官。為了鞏固一黨專制,中共在對待民主人士、不同政見者和獨立思想者方面更是用盡各種迫害手段,政治流放、拘押逮捕、長期囚禁、勞教判刑。特別是禁止海外反對者回國,不發放簽證。對敢於回國者則秘密跟蹤、監視、秘密逮捕、並判處重刑。

國際民主社會多年來一直關注中國信仰領域的陰暗面。如根據國際網站《多維新聞網》報導,美國「國會與行政部中國委員會」在2011年11月3日舉行「2011中國年度報告」聽證會,重點抨擊中國政府加大對宗教信仰自由的侵犯。報告提到,中國2005年頒布實施並在2007年修訂的宗教事務法規,承諾增加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的保障,但是,這種法規不但沒有使官方停止侵犯宗教信仰自由,反而被用來進行更多的宗教限制,逮捕宗教人士。在北京奧運會召開之前,中國政府對新疆維吾爾族穆斯林和平的宗教活動進行嚴格限制,並逮捕了更多的未向政府註冊的基督教家庭教會成員,天主教,西藏佛教和法輪功信徒。這些嚴格限制在奧運會結束之後並沒有解除。

根據1998年國會通過的國際宗教自由法而設立的一個獨立的美國政府機構《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建議美國政府敦促中國政府採取以下措施:

一、中國政府應停止目前的鎮壓宗教和信仰團體的侵權行為。

二、改革壓制性的法律框架。

三、中國政府應全面尊重宗教和信仰自由以及其它人權的普遍性。

四、提倡一種尊重人權的文化。

3,堅持信仰必須反對共產主義

由於世界民主化大潮的影響和激勵,蘇東波的巨變,世界顏色革命的開展,更多的中國民眾在覺醒,更多的中國人在改變信仰,更多的人懷疑社會主義,更多的人與共產主義決裂。據不完全統計,八九「六四」至今參與中國民主運動的中國高等院校達1 00%,參與的人約二億人;法輪功興起後,大陸學員達七千萬至一億人,現在已經在數百個國家地區受到擁護和推廣;中國地下教會和家庭教會約有五百至七百萬個,人數約有七千萬人,而且由於信仰危機的加深,越來越多的人信上帝而不信共產黨;其他信仰者和獨立政見者更是層出不窮,思想的活躍,對中國和共產黨重新認識,數億民眾正在改變價值觀念,對社會主義完全失去信心,對共產黨失去信任。。

現在海外的中國信仰組織也不斷湧現,更多的人加入反對中共的行列。這些組織和參與者為了信仰自由,為了維護自身的人權,持續地反對中國的社會制度和國家政策,開展各種正義的抗議,公開進行社會集會和遊行示威,不斷地講真相,揭露中國醜惡的一面,批判中國獨裁暴政的法西斯行徑,推動了中國的社會變革和人權改善。

作為在澳大利亞註冊登記的《澳大利亞宗教自由信仰守護同盟》,我們鼓勵人們堅守自己的信仰,不管是政治信仰還是宗教信仰,或者其它信仰,每個人只要有精神依托,生活才有價值,人生才有意義。堅決反對中共和中國政府的制度和暴政。只要我們不懼怕共產黨的威脅,敢於站出來,敢於講真相、反迫害,才能維護我們的各種人權,才能自由地生活。

4,爭取國際社會對中國信仰者的幫助和支持

根據國際人道主義準則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作為民主國家的澳大利亞有著更多的義務幫助中國人民特別是在澳洲的中國公民重振精神信仰,支持他們恢復信心,堅守自己認同的信仰,而這些信仰不論是法輪功還是家庭教會,也不論是宗教信仰還是民主政治信仰,澳洲政府和政界議員及整個社會都必須堅定地伸出援手,幫助中國人民擺脫共產主義思想的束縛,,保護在澳洲中國民眾不再遭受中國專制暴政的迫害,,真正履行現代民主國家的國際主義義務。

目前由於中國經濟畸形的發展,成為了某些西方國家經濟發展的依賴,也成為澳洲執政黨保持良好政績,為繼續執政獲得選票的藉口,在幫助中國人民維權的實際操作中而看中共的臉色行事。例如在處理有關保護案的過程中,大量採納中共的國家信息來論證中國的人權進步和政治環境,甚至為共產主義的統治大唱讚歌,變相地為共產主義歌功頌德,這充分說明很多西方政治家已經被中共宣傳的假象所迷惑,虛假表象使他們認為中國經濟發展了,一切都十分美好,包括政治領域、人權狀況、自由環境等等,而沒有真正感受到紅色中國的惡劣的政治、宗教生存環境,沒有從根本上認清共產主義政策的威險性、可怕性、凶殘性,沒有看到全世界有多少人倒在共產黨的專制暴政下。

由於中國一黨執政,控制公共媒體和新聞工具,中共的紅色洗腦和中國的紅色宣傳已經滲透到世界各個角落,己滲透進澳洲國家,甚至影響了相當一些的人群和階層,包括政界、議員、公職人員。很多人只看到中國經濟發展,沒有看到貧富差距、兩極分化;只看到中國政客官員才大氣粗,沒有看到底層百姓生存的艱難困苦;只看到中國政客官員才大氣粗,只看到表面的繁榮,沒有看到社會發展的根本危機。還有些人認為中國現在開放子,共產黨變好了,對反對者寬大容忍了,社會變得像政府宣稱的那樣「和諧」,人民生活很安康幸福,不存在政治迫害、宗教迫害。

我們希望澳洲社會堅守國際民主原則和道義責任,擺正現代民主大國的姿態,正確評估中國社會的信仰環境和生存環境,正確判斷中國人權的狀況,支持中國民眾維護基本人權,幫助和保護在澳大利亞的中國公民免遭中國專制集團的各種迫害,推動中國的民主化事業,促進中國人權進步。

我們呼籲澳洲社會和廣大民眾署名支持我們所發表的公開見解。

簽名請發至以下電子郵箱:
zwq03228@hotmail.com

澳大利亞宗教自由信仰守護同盟 陳美琴

201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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